威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
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独立董事贾丛
民先生、王兴元先生、黄涛先生,董事姜常慧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股份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回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
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情形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
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送红股或派发现金红利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
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在
本次回购过程中办理回购各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
者 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
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成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议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股份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8-041)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