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3,868,1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584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贾丛民先生、王兴元先生因时间冲突
未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孙砚田先生、姜常慧先生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詹慧慧女士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1.02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1.03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1.04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1.05 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1.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1.07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868,120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回购股份的 310,100 100 0 0 0 0
目的和用途
1.02 拟回购股份 310,100 100 0 0 0 0
的种类及拟
回购股份的
方式
1.03 拟回购股份 310,100 100 0 0 0 0
的价格或价
格区间、定
价原则
1.04 拟回购股份 310,100 100 0 0 0 0
的数量及占
总股本的比
例
1.05 拟用于回购 310,100 100 0 0 0 0
的资金总额
及资金来源
1.06 回购股份的 310,100 100 0 0 0 0
期限
1.07 决议的有效 310,100 100 0 0 0 0
期
2 关于提请公 310,100 100 0 0 0 0
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强、姚方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