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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龙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

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40)等

相关公告。该预案已经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0 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 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

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情形。

    二、债权人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

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

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 EMS 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

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现场申

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8:00-17:00)

   (2)申报地点: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 号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65701

   (4)联系人:姜淑华、刘玉磊

   (5)联系电话:0535-8955876

   (6)传真号码:0535-8955876

   (7)其它:

    1)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