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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7-09-22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
                   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88 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的具体回复公告如下:

    1、半年报披露,公司 2017 年上半年采取了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销
售策略,适当降低了销售毛利率。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形势,说明
在现阶段改变销售策略的原因。(2)结合销量及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说明
公司新销售策略有无达成目标。

    公司回复:

    (1)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历经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进入成熟阶段,有序、
规范发展成为产业共识。行业内众多生产规模较小、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并且在
产品生产和安全环保等方面规范程度较低的中小电动自行车企业,其产品类型主
要以低档次、低附加值产品为主,销售毛利率水平偏低,这部分企业的生存空间
将进一步被压缩。2017 年以来,随着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标准的临近出台,
以及国家级环保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这部分企业所占据中低端市场份额逐步让
出,电动自行车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因此,结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后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的需求,公司上半年采取了以扩大
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销售策略,适当降低了销售毛利率,针对三、四线市场以及
乡镇网络的中低端市场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2)根据《中国自行车行业 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该报告仅提供 2016 年全年与 2017 年 1-5 月行业经济运行数据)测算,公司
    2017 年 1-5 月市场占有率较 2016 年相比提升了 18.05%。另外,2017 年 1-6 月
    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89 亿元,同比增长 31.43%,基本达成了公司制订的销
    售增长目标。

        2、半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由 2016 年末的 5817.91 万元增长 67.74%
    至 9758.90 万元。请公司说明其信用政策有无发生变化,是否为扩大市场占有
    率采取了更为激进的信用政策。

        公司回复:

        公司对经销商的授信基本以年度为周期,即年初授信、年末收回,年末余额
    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上半年 2016 年上半年       变动额       变动率
应收账款余额                   9,758.90      9,546.50          212.40        2.22%
营业收入金额                 118,865.17    90,441.28        28,423.89      31.43%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8.21%       10.56%          /            /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3、根据公司半年报披露的财务信息测算,公司销售毛利率由 2016 年的 18.43%
    下降至 15.72%。请公司补充披露:(1)不同类型产品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的变
    动情况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2)同行业竞争对手产品售价的变化情况。

        公司回复:

        (1)公司主要产品为简易款电动自行车与豪华款电动自行车。其中,简易
    款与 2016 年相比,单位售价上涨 9.97%,单位成本上涨 12.58%,毛利率下降 1.92
    个百分点;豪华款与 2016 年相比,单位售价上涨 7.73%,单位成本上涨 12.29%,
    毛利率下降 3.47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销售毛利率较 2016 年下降 2.71 个百分点。

        (2)公司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为雅迪控股(01585.HK),根据《雅迪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及《雅迪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业绩公告》,2017 年上半年雅迪控股整体
    毛利率为 15.2%,2016 年整体毛利率为 20.3%,其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
    雅迪控股(01585.HK)产品售价变动情况如下:电动踏板车每台平均售价由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1,789 元降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约人民币 1,642 元;电动自行车的平均每台售价由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约人民币 1,203 元降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 1,030 元。
           注:根据雅迪控股(01585.HK)报表列示,其电动踏板车和电动自行车售价构
    成不含电池及充电器。其中,电池及充电器销售数量由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 1,327.6 千件/905.3 千件变动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1,670.1
    千件/981.0 千件;而电池及充电器销售收入由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630,855 千元变动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865,670 千元。

           4、半年报披露,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上半年增加 10201.41 万元。请公司补
    充披露上年同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并结合员工人数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额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公司回复: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是指公司计提计入当期损益的员工工资、福利、社保、
    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辞退福利。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平均人数为 2,795 人,同比减少 28 人,降幅为 0.97%。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为 10,201.41 万元,2016 年同期为
    8,792.5 万元,增长 1,408.91 万元,增幅为 16.02%。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的增
    长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上半年产销量同比增长导致的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计
    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增长 1,208.81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公司计提销售人员和生
    产人员应付职工薪酬金额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上半年 2016 年上半年
                                                                     销量增    产量增
  分类      计提应付职工 计提应付职工       增长金额     增长率
                                                                       长率      长率
                 薪酬         薪酬
销售人员         2,605.58      2,169.38        436.20      20.11%    28.25%          /
生产人员         4,357.02      3,584.40        772.62      21.56%         /     29.48%
  小计           6,962.60      5,753.78      1,208.81      21.01%         /          /
           根据上表,2017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与生产人员应付职工薪酬的增长与同期产
    销量的增长趋势一致。

           5、半年报披露,公司上半年共有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1089.70 万元,是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9.76%。请公司补充披露取得政府补
助的依据、发放主体、发放事由等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则的要求,说明是否就
此履行了必要的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密切关注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事项,对收到的政府补助事项累计金额达到披
露标准的,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披露义务。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收到政府各类补助 871.24 万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利润的 11.4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收
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累计 175,760 元,具体情况公司已在《江苏新日
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
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9 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披露。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前年度
收到的已确认“递延收益”的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
期计入了“当期收益”,此部分累计金额为 2,008,877.58 元。具体情况公司已在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1 递延收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及“69
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