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9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
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下午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陈玉英女士、
董事林筱诚先生、独立董事马贵龙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公告请阅 2017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名章炎先生、吴新科先生和邓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请阅 2017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
全权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阅 2017 年 11 月 29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 4 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2)。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