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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2018-04-2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

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

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

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

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

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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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重视

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

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每年优

先以现金形式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情况,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具体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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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或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3、在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进行

股票股利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

重新阅读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

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

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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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

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分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七、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