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下
午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潘
胜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监事冯安平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经超过半数
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冯安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
现参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阅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7)。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情请阅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4、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
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特此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
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
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情请阅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