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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8-16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
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
情请阅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在策划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的过程中,按照《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对此事项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晓内幕信
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
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公告前6个月内(自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7月26日)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按照要求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核查程序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前
6 个月内(2018 年 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8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
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公司
激励计划公告日前 6 个月内(2018 年 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除下表列示
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            合计买入量(股) 合计卖出量(股)

   1      戴鹏飞            骨干人员                    10000                0

   2       胡忠             骨干人员                     4500             4500

   3      刘海杰     骨干人员姬保林之配偶               67200            33800

   4      刘秀君     骨干人员贾静波之配偶               13000                0

   5       刘洋             公司员工                     1300                0

   6      马明珠     骨干人员吴诚华之配偶               14100                0

   7      宋佶盈      骨干人员杨勇之配偶                55000                0

   8       汪盛             骨干人员                     5000                0

   9      王丽春      骨干人员徐勇之配偶               114500            45000

   10     向龙贤            骨干人员                    55900                0

   11     徐建国            骨干人员                   220000           135300
  12     徐丽清            骨干人员                  3400               3400

  13      徐勇             骨干人员                 19100               9100

  14      张一      骨干人员曾峥之配偶               2800                  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并结合公司进行
激励计划实际情况,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上述人员系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工作人员、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直系
亲属。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
知晓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
悉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是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
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全体核查对象未发现利用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
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