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16 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
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
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阅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而作出的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阅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