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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在江苏省无锡
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林筱诚先生,独立
董事吴新科先生、邓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