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6-19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160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人数:18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14 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
查意见。
    2、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3、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8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5 日止,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15 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8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行权价格为 10.50 元/股,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40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21 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期权名称为新日股份期权,期权代码为 0000000190 和
0000000191。
    7、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17 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 名不再符合授
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2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17 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确定 2019 年 4
月 25 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价格为 10.50 元/股,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 16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 2019 年 4 月 25 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4 月 25 日
    2、授予数量:160 万份
    3、授予人数:18 人
    4、行权价格:10.5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等待
 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激励计划的行权期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
 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第一个行权期                                                                             50%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第二个行权期                                                                             50%
               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新日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0000000306、0000000307
     3、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告时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核心骨干(18 人)             160              20.00%          0.78%

    上述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