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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阅 2019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和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详情请阅 2019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