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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关于拟建温州工厂年产50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 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建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
     投资金额:22,692 万元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概述
    2019 年 10 月 23 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建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
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并结合浙江温州台州等周边地区
发达的摩托车产业配套优势以及新国标实施后电动摩托车的发展趋势,公司拟在温州建
设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并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适时
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工作。该项目预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22,692 万元,项目建设用地为公
司已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的位于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的 18-05-08-03 地块,详情请阅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拟建于温州乐清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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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新建生产车间、智能化生产线的设备和配套设备等,建
成后形成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的生产能力。
    4、项目总投资:项目预计投资 22,692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15,104 万元(含
竞拍土地使用权费用 4,366 万元,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前期已履行公司审议程序),设备
费用 5,404 万元,其他费用 2,184 万元。
    5、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预计约 2 年。
    三、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布局,并结合浙江温州台州等周边地区发达的摩托车产
业配套优势以及新国标实施后电动摩托车的发展趋势,公司拟在温州建设温州工厂年产
50 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并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适时推进该项目的建
设工作。公司分阶段进行产能建设布局,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当期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近三年产能布局的规划。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
    1、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会因为政策法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
本等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无法按照实施计划完成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控制计
划,合理安排工期,力争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
    2、项目可能存在投资额超预算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在保证工程质量的
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招标、施工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跟踪项目进程,力争建设
资金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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