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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在江苏
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吴新科先生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崇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后,

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
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
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批文后,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监
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最高不超过 6,120 万股。若公司股

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
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

(含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天津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59,281.00         59,000.00
 2      惠州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41,579.00         41,000.00
                         合计                       100,860.00       10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
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6 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
监发行字[2007]303 号),编制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江

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修订稿)》。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
究报告(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 据 中国 证 监会 《 关于 前次 募 集资 金使 用 情况 报 告的 规定 》(证 监 发行 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
了鉴证报告。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9)和《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即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1)。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全权
负责筹备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详情请阅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43)。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8 月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