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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9-03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情
请阅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在策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的过程中,按照《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对此事项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晓内幕信
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因此,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
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公告前6个月内(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按照要求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核查程序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前
6 个月内(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
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
有 26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其中 4 名激励对象或其直系亲属在知悉
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进行了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相关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姓名            身份                 交易区间
 号                                                            量(股)   量(股)


  1     傅瑜洋         核心骨干           2022.7.26-2022.8.5      9,900      15,100


                 核心骨干(且系核心骨干
  2     王新刚                                2022.8.15               0       9,500
                   杨德容直系亲属)


  3     张丽华   核心骨干邰永乾直系亲属   2022.7.18-2022.8.3          0       2,000


  4     贾昌飞   核心骨干傅瑜洋直系亲属   2022.7.26-2022.8.4     12,500      24,000


      经公司核查及与上述对象确认:
      1、根据公司核查及与王新刚、傅瑜洋、邰永乾、杨德容确认,其或其直系亲属
买卖股票时仅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及内容,
知悉信息有限,上述交易行为系其或其直系亲属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
判断且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或其直系亲属
并未向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
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
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王新刚、傅瑜洋、邰永
乾、杨德容的激励对象资格。

      2、经公司核查,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均未获知本次激励
计划的任何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不存
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
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
施。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其中 4 名激励对象或其直系亲属在知悉本次激励计
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涉及相关人员的
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
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