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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及材料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在江苏省
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人或其直系亲属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
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将上述所涉 4 人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4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800 万份调整为 784 万份。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2、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6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84 万份股票期权无异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