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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高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8-05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18年12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荆娴、蒲一苇、程峰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回购股份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
司符合回购股份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分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为: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30 元/股(含)。若公司股票在回购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3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金额、最
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429.18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
购期限内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按最高回购金额、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8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
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决议的有效期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

    回购后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
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
改,并办理相关备案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此次授权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二、三、四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