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8-06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
相关议案。根据该议案以及实际情况,公司对《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公司可以在其股价低于每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公司除外)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回购股份。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 规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决议。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收购本公司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注销。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 第(三)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注销;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
让给职工。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