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宁波高发: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9-03-30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271 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2

正 文 ....................................................................................................................................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7

五、评估基准日 ................................................................................................................ 17

六、评估依据 .................................................................................................................... 17

七、评估方法 .................................................................................................................... 2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0

九、评估假设 .................................................................................................................... 32

十、评估结论 .................................................................................................................... 34

十一、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 35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36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7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 .................................................................................................... 37

十五、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38

附 件 .................................................................................................................................. 39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声      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和盈利预测表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
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
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
益,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六、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七、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九、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
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 1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271 号



                                     摘    要
     一、项目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市海
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二、委托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
     四、被评估单位: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六、评估对象:模拟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市海曙雪利曼
软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会计报表口径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七、评估范围: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
有限公司 100%股权模拟会计报表口径下于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
     八、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九、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十、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十一、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16,100.00
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 9,709.70 万元,增值率 151.94%。
     十二、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委托人拟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
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
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 2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1、列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1          未办理     高桥商会大厦 A 幢 22 楼   钢混                         1,200.00
      该房产的建筑面积是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高桥商会办公楼认购协议》确认。
若上述面积与实际办理产权证时的测绘面积存在差异,将影响本次评估值;同时,也
未考虑期后办证发生的相关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
      2、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
载权利人仍为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公司名称已
变更为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进
行变更,实际权利人根据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变更资料确
认。本次评估正常评估,未考虑期后相关权证持有人名称变更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3、本次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中不含增值税。
      4、本次评估中,除往来款、产成品、发出商品外,对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
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赋未作考虑。
       5、本次评估中采用的所有收入、支出预测数据均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确认,评
估人员在分析核实其真实性、合理性的基础上采用该数据。若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
位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影响本次评估结果。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报告中的
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 3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271 号


                                        正 文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

    1、委托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1331910XJ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零玖万肆仟壹佰玖拾玖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01 月 20 日
    经营期限:1999 年 01 月 2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车辆变速、加速操纵控制系统,车辆电子控制系统,车辆拉索,软轴,
车辆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被评估单位: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 4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50363716U
    类       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村
    法定代表人:童卫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06 月 12 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仪表、微型电机、塑胶制品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
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包括委托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
       4、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
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12 日,初始注册资本 100 万元,成立时公司股东及股权情况
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比例
           李福友               30.00           30.00%              30.00            30.00%
           童卫明               25.00           25.00%              25.00            25.00%
           李正康               20.00           20.00%              20.00            20.00%
           薛均方               20.00           20.00%              20.00            20.00%
           童仁国                5.00            5.00%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已经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及宁波文汇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文会验字[2003]1072 号”验证。
    2006 年 4 月 18 日,雪利曼电子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 万元,增资后公司股东
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 5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比例
      李福友                150.00             30.00%            150.00             30.00%
      童卫明                125.00             25.00%            125.00             25.00%
      李正康                100.00             20.00%            100.00             20.00%
      薛均方                100.00             20.00%            100.00             20.00%
      童仁国                  25.00             5.00%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已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及宁波华锦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华锦验字(2006)第 71 号”验证。
    2006 年 12 月 31 日,雪利曼电子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比例
      李福友                150.00             30.00%            150.00             30.00%
      童卫明                100.00             20.00%            100.00             20.00%
      李正康                100.00             20.00%            100.00             20.00%
      薛均方                100.00             20.00%            100.00             20.00%
      童仁国                  25.00             5.00%              25.00              5.00%
      陆建兵                  25.00             5.00%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已经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及工商变
更登记资料验证。
    2012 年 12 月 22 日,雪利曼电子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 1,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股
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比例
      李福友                  300.00           30.00%              300.00           30.00%
      童卫明                  200.00           20.00%              200.00           20.00%
      李正康                  200.00           20.00%              200.00           20.00%
      薛均方                  200.00           20.00%              200.00           20.00%
      童仁国                   50.00            5.00%               50.00             5.00%
      陆建兵                   50.00            5.00%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已经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正会验(2012)3322 号”验证。
    2016 年 9 月 19 日,雪利曼电子股东进行股权转让,转让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比例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80.00%         800.00           80.00%
                童卫明                       200.00        20.00%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已经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
登记资料验证。
    2018 年 3 月 1 日,因行政区划调整,公司名称由“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
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5、历史财务资料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备考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2,379,296.20                          147,830,988.05
         负债                                20,003,945.37                           23,828,222.80
     所有者权益                             112,375,350.83                          124,002,765.25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备考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4,580,111.49                  96,200,365.65
减:营业成本                                          51,763,694.81                  54,121,775.29
    税金及附加                                         1,240,516.93                   1,417,982.88
    销售费用                                          10,870,853.96                  17,430,288.30
    管理费用                                          10,836,037.51                  11,246,056.27
    财务费用                                            170,913.06                     391,588.91
    资产减值损失                                       7,889,127.44                   2,086,382.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
营业利润                                              11,808,967.78                   9,506,291.95
加:营业外收入                                         2,865,258.43                   2,079,592.53
减:营业外支出                                          312,161.85                     264,601.32
利润总额                                              14,362,064.36                  11,321,283.16
减:所得税                                              -236,719.40                    -306,131.26
净利润                                                14,598,783.76                  11,627,414.42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备考单体报表):
                                     - 7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5,530,191.60                          180,983,658.82
         负债                              109,546,107.60                          117,080,665.12
     所有者权益                             55,984,084.00                           63,902,993.70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备考单体报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94,850,381.86                     96,454,911.10
减:营业成本                                     68,900,173.44                     70,215,635.78
    税金及附加                                      885,701.80                       1,112,517.45
    销售费用                                     10,870,853.96                     17,430,288.30
    管理费用                                      9,502,248.76                      9,556,887.29
    财务费用                                        171,175.07                        391,411.97
    资产减值损失                                  7,888,905.32                      2,040,875.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11,400,000.00
   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
营业利润                                          -3,368,676.49                     7,107,295.28
加:营业外收入                                      362,223.63                        752,858.00
减:营业外支出                                      311,979.06                        247,374.84
利润总额                                          -3,318,431.92                     7,612,778.44
减:所得税                                         -654,278.93                       -306,131.26
净利润                                            -2,664,152.99                     7,918,909.70
    上述财务数据摘自模拟雪利曼电子公司持有子公司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模拟会计报表。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增值税税率 1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费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 2%。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编号:GR201733100200),取得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
企业所得税税率 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
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和《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
号)的规定,2017 年 9 月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被评估单位的全资子公司宁
波市高曼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曼软件)为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

                                  - 8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曼软件企业所得
税优惠期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免征企业
所得税,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 12.5%。
       6、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要从事汽车 CAN 总线、汽车仪表、传感器、汽车记录仪等汽车电器的研发、生产、
销售,是我国汽车 CAN 总线、汽车仪表、汽车记录仪专业化生产企业,技术平台车
联网等先进企业。公司运用科学管理体制,体制完善,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体系
认证及汽车行驶记录仪 3C 认证,为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雪利曼电子致力于汽车零部件产业,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主要研发汽车
CAN 总线等汽车仪表系统、汽车记录仪、数字式汽车传感器等系列产品。具有微型
车、客车、重型车及特种专用车辆提供设计、开发、生产配套的能力,与国内多家汽
车生产商建立配套业务关系。
       在客车领域主要业务配套的客户有:宇通客车、厦门金龙、厦门金旅、绍兴金龙、
中通客车、桂林大宇、安凯客车、上海申沃、一汽无锡客车等;在卡车领域主要业务
配套客户有:北汽福田欧曼重卡、上汽依维柯红岩商务车、上海汇众、安徽华菱、洛
阳彪马等;在工程及农业机械领域主要配套客户有:中国收获、迪尔佳联、柳工挖掘
机、长沙中联等。
       7、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序号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元)
  1         宁波市高曼软件有限公司                 2016-11-14      100.00%          2,000,000.00
  2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2012-01-06      100.00%         32,196,958.04
                            合计                                                   34,196,958.04
       (1)宁波市高曼软件有限公司
       1)公司简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2XYM5F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 3 号
       法定代表人:童卫明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4 日

                                           - 9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营业日期:2016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36 年 11 月 13 日止
    经营范围:软件、硬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视频设备,车辆检测系统、管理智
能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嵌入
式系统、网络设备的研发、销售;智能化楼宇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及耗材、电
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网站建设、设计、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宁波市高曼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成立时公司股东及股权结
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公司
           合计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已经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等验证,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3 月,由于行政区划调整,高曼软件股东名称变更为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
子仪表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公司
           合计                     200.00      100.00%              20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资产、负债情况
    按照宁波市高曼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日资
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22,941,140.15 元,1,153,634.21 元,21,787,505.94 元。
    (2)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利曼软件)
    1)公司简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874682262
    类      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梁祝村
    法定代表人:童卫明
    注册资本:玖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01 月 06 日
                                  - 10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营业日期:2012 年 01 月 06 日 至 2032 年 01 月 05 日
    经营范围:软件、硬件的研发、设计、销售;视频设备,车辆检测系统、管理智
能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嵌入
式系统、网络设备的研发、销售;智能化楼宇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及耗材、电
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网站建设、设计、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成立
于 2012 年 01 月 06 日,成立时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投资者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出资比例
              李福友                         12.00      13.33%          12.00        13.33%
              童卫明                          8.00       8.89%           8.00         8.89%
              童仁国                          2.00       2.22%           2.00         2.22%
              薛均方                          8.00       8.89%           8.00         8.89%
              陆建兵                          2.00       2.22%           2.00         2.22%
              李正康                          8.00       8.89%           8.00         8.89%
 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50.00      55.56%          50.00        55.56%
              合计                    90.00   100.00%       90.00   100.00%
    上述出资情况及比例已经宁波鼎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鼎新
验字[2012]001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10 月 10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雪利曼软件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变更
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投资者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出资比例
              童卫明                          8.00       8.89%           8.00         8.8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2.00      35.55%          32.00        35.55%
 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50.00      55.56%          50.00        55.56%
              合计                    90.00   100.00%       90.00  100.00%
    上述股东及股权比例已经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验证。
    2018 年 3 月,由于行政区划调整,雪利曼软件股东“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
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情况见下表:


                                    - 11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投资者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出资比例
               童卫明                         8.00         8.89%           8.00         8.8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2.00        35.55%          32.00        35.55%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50.00        55.56%          50.00        55.56%
              合计                    90.00   100.00%                     9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资产、负债情况
    按照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评估基准
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 72,656,038.90 元,146,815.25 元,72,509,223.65 元。
    8、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系被评估单位股东,委托人拟转让所持的被评估单位股权。


二、评估目的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
司的股权,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已经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会议(2019 年 3 月 5
日)决议通过。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模拟雪利曼电子公司持有雪利曼软件公
司 100%股权会计报表口径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雪利曼电子公司持有雪利曼软件公司 100%股权模拟会计报表口径下
于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为: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111,767,201.62 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                      34,196,958.04 元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28,283,071.67 元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3,677,501.09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金额:                        3,058,926.40 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180,983,658.82 元


                                    - 12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117,080,665.12 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117,080,665.12 元
       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                                       63,902,993.70 元
       上述资产、负债摘自被评估单位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一)列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元)
  1      宁波市高曼软件有限公司                                   2016-11-14          100.00%            2,000,000.00
  2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2012-01-06          100.00%           32,196,958.04
                         合计                                                                           34,196,958.04
       (二)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具体详见下表:
序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结构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号                                                                  (㎡)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
1                               车间仓库            钢混            1,445.40
       第 200924963 号
                                                                                     3,489,307.80        1,942,381.34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
2                               宿舍楼              钢混            1,316.78
       第 200924963 号
       鄞房权证高字第
3                               办公厂房            钢混            5,651.55
       C200500854 号
                                                                                     8,015,861.00        3,002,607.93
       鄞房权证高字第
4                               食堂                钢混             974.89
       C200500854 号
       甬房权证鄞州区字
5                               新大楼              钢混            5,701.30         9,485,701.25        8,133,988.82
       第 201609520 号
                                高桥商会大厦
6      未办理                                       钢混            1,200.00         6,932,400.00        6,932,400.00
                                A 幢 22 楼
                合计                                               16,289.92        27,923,270.05       20,011,378.09

       2、构筑物具体详见下表:
序                                                                建筑面积
                       房屋名称                      结构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号                                                                (㎡)/套
1      道路                                          混合           3,000.00            账面值包含于房屋建筑物中

2      车棚                                         钢结构          1,200.00            账面值包含于房屋建筑物中

3      新大楼装修                                                   5,701.30         3,124,205.79        3,074,739.20

                         合计                                                        3,124,205.79        3,074,739.20

       (三)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用     土
序      土地权证编                                    地     地                     原始入账价值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面积(㎡)                        账面价值(元)
号          码                                        性     用                       (元)
                                                      质     途



                                             - 13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用    土
序    土地权证编                                   地    地                    原始入账价值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面积(㎡)                    账面价值(元)
号        码                                       性    用                      (元)
                                                   质    途
                    宁波市海
      甬 鄞 国 用
                    曙区高桥                       出    工
1     2006     第                   2003/12/1                    14,182.50      1,470,031.96      1,084,407.48
                    镇陆家庄                       让    业
      15-00077 号
                    村
                    宁波市海
      甬 鄞 国 用
                    曙区高桥                       出    工
2     2015     第                   2003/5/31                     3,369.00      2,826,008.16      2,553,919.74
                    镇陆家庄                       让    业
      15-00634 号
                    村
         合计                                                    17,551.50      4,296,040.12      3,638,327.22
     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2.1 账面已记录无形资产——其他情况如下:
序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                                  预计使用      尚可使用     原始入帐价      账面价值
                                  取得日期
号            容                                          年限          年数       值(元)          (元)
      四维图新导航电子
1                               2016 年 12 月             3.00          0.92         128,205.13     39,173.87
      地图应用软件
     2.2 账面未记录无形资产——其他情况如下:
     2.2.1 商标明细如下:
序
     商标名称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人
号

                           2017 年 08 月 28 日至 第 9 类:车辆计程器;车辆计程仪(截
1               1090465
                            2027 年 08 月 27 日                 止)

                                                     第 37 类: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轮胎翻新;车辆服务站(加油和维护);
                           2012 年 04 月 21 日至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商品房建造;
2               8560887
                            2022 年 04 月 20 日    车辆保养和修理;车辆加润滑油;车辆
                                                   清洗;造船;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维
                                                                 修(截止)
                                                   第 7 类:农业机械;起重机;汽车发动
                                                   机排气净化装置(催化反应器);印刷
                           2011 年 12 月 28 日至   电路板处理机;汽车发动机废气再循环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
3               8560869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系统;挖掘机;汽车发动机冷却用散热
                                                   器;电子工业设备;静电工业设备;收
                                                               割机(截止)
                                                   第 9 类:车辆轮胎低压自动显示器;车
                                                   辆用导航仪器(随车计算机);电子信
                           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4               8560833                            号发射器;气压表;网络通讯设备;温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度指示计;仪表元件和仪表专用材料;
                                                          油量表;转速计(截止)
                                                 第 12 类:车辆倒退报警器;车辆内装饰
                           2012 年 02 月 21 日至 品;大客车;货车(车辆);摩托车;
5               8560853
                            2022 年 02 月 20 日 气囊(机动车安全装置);汽车;汽车
                                                             底盘(截止)




                                         - 14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第 42 类:技术研究;质量体系认证;化
                                               学研究;包装设计;建筑学;计算机编
                         2013 年 05 月 07 日至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
6             10544641                         程;无形资产评估;计算机系统设计;
                          2023 年 05 月 06 日                                         软件有限公司
                                               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
                                                  转换);计算机软件设计(截止)
     2.2.2 专利明细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号
                                                                        2015 年 12 月
1    汽车通用开关采集系统          发明          ZL201310450071.7
                                                                           16 日
     一种支持舒适度调节的                                               2016 年 06 月
2                                  发明          ZL201410259320.9
       车辆驾驶辅助系统                                                    01 日
     一种支持紧急救援功能                                               2017 年 01 月
3                                  发明          ZL201410261324.0
         的行车记录仪                                                      11 日
                                                                        2016 年 08 月
4       一种整车控制器          实用新型         ZL201620372567.6
                                                                           31 日
                                                                        2016 年 08 月
5         整车控制器            实用新型         ZL201620372535.6
                                                                           31 日
                                                                        2016 年 09 月
6         汽车仪表盘            实用新型         ZL201620372533.7
                                                                           14 日
                                                                        2016 年 09 月
7         行车记录仪            实用新型         ZL201620372532.2
                                                                           07 日
                                                                        2016 年 09 月
8         车载记录仪            实用新型         ZL201620372530.3
                                                                           07 日
                                                                                        宁波市海曙雪
                                                                        2016 年 08 月
9       CAN 数据记录盒          实用新型         ZL201620372528.6                       利曼电子仪表
                                                                           31 日          有限公司
     一种天然气泄漏检测方                                               2018 年 03 月
10                                 发明          ZL201610273412.1
               法                                                          13 日
                                                                        2016 年 10 月
11        车身控制器            实用新型         ZL201620560726.5
                                                                           26 日
                                                                        2018 年 04 月
12      一种汽车仪表盘          实用新型         ZL201721332457.8
                                                                           17 日
                                                                        2018 年 04 月
13      一种汽车仪表盘          实用新型         ZL201721334915.1
                                                                           17 日
                                                                        2018 年 04 月
14        汽车仪表盘            实用新型         ZL201721334914.7
                                                                           17 日
                                                                        2018 年 04 月
15    汽车附属模块控制器        实用新型         ZL201721331138.5
                                                                           10 日
                                                                        2018 年 05 月
16   一种耐热型汽车仪表盘       实用新型         ZL201721332762.7
                                                                           25 日
                                                                        2018 年 08 月
17     一种卡车车联平台         实用新型         ZL201721336591.5
                                                                           21 日
     2.2.3 软件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                                                     软件著作权
            软件名称              开发完成日期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号                                                     登记证书号
       车联网一体化数据系统                            软著登字第
1                                2017 年 05 月 06 日                   2018SR460218     宁波市海曙
               V1.0                                    2789313 号
                                                                                        雪利曼电子
     车辆故障自动化监测系统                            软著登字第
2                                2017 年 05 月 06 日                   2018SR457234     仪表有限公
               V1.0                                    2786329 号
                                                                                            司
3    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 V1.0     2017 年 05 月 06 日   软著登字第      2018SR450378
                                      - 15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2779473 号
         CAN 总线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4                                   2017 年 03 月 26 日                   2018SR785958
              TYYB-CAN]V2.0                                 3115053 号
         CAN 总线系统软件[简称:                            软著登字第
 5                                   2016 年 11 月 20 日                   2016SR386029
              TYYB-CAN]V1.0                                 1564645 号
          附属模块控制器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6                                   2017 年 03 月 20 日                   2018SR787235    宁波市高曼
            称:XLM-FSMK]V2.0                               3116330 号
                                                                                           软件有限公
          行车记录仪平台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7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16SR391330        司
              称:WebGis]V1.0                               1569946 号
          行车记录仪平台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8                                   2017 年 06 月 25 日                   2018SR789990
              称:WebGis]V2.0                               3119085 号
         新型智能车载终端系统软                             软著登字第
 9                                   2018 年 03 月 20 日                   2018SR787110
                    件 V1.0                                 3116205 号
         客车 BCM 模块自动化检
                                                            软著登字第
10              测软件[简称:        2013 年 07 月 01 日                   2013SR121406    宁波市海曙
                                                            0627168 号
                BCM-Test]V1.0                                                              雪利曼软件
          雪利曼汽车 CAN 总线控                             软著登字第                       有限公司
11                                   2012 年 01 月 27 日                   2012SR015809
              制交互系统 V1.0                               0383845 号
         (四)列入评估范围的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项   目         账面金额(元)             数 量                   现状、特点
现金                          153,890.40                        存放于财务部,盘点正常
存货                       16,934,537.20                        公司生产车间及仓库,盘点正常
机器设备                    3,854,881.94    1,107 台、套、辆    存放公司车间,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                      532,735.91     621 台、套、辆     电脑等,存放各办公区,正常使用
运输设备                      809,336.53         10 辆          停放在公司车库
         (五)特殊事项
         (1)列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1          未办理         高桥商会大厦 A 幢 22 楼           钢混                          1,200.00
         该房产的建筑面积是根据雪利曼电子提供的《高桥商会办公楼认购协议》确认。
         (2)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证载权利人仍为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公司名称
已变更为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
进行变更,实际权利人根据雪利曼电子提供的工商变更资料确认。
         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位于办公场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村,系
自有房屋,已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声明,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无资产担保、抵押、质押、或有负债、
或有资产等事项。
         被评估单位声明,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可辨认无形资产外,公司无其他账面
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经评估人员核实,也未发现其他账面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
                                           - 16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资产。
    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上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1、根据评估目的由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
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2、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
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会议纪要(2019 年 3 月 5 日)。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4 号);
    3、《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91 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7、《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第 39

                               - 17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号》;
     8、《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 72
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 28 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评估规程》GB/T18508-201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6 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1
号);
     17、《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39 号);
     18、《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32 号)。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2017 年 8 月 29 日);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
36 号(2018 年 10 月 29 日);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
35 号(2018 年 10 月 29 日);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
33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
37 号(2018 年 10 月 29 日);
     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
协〔2017〕35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8、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 18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2018 年 10 月 29 日);
     9、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2017 年 9 月 13 日);
     10、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1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1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修订);
     1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1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修订);
     1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
     1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修订);
     1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修订);
     18、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 号(2017
年 9 月 13 日修订)。
     (四)产权依据
     1、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公司验资报告和章程复印件;
     2、 房屋所有权 证( 甬房权证鄞州区 字 第 200924963 号、鄞 房权证高字第
C200500854 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 201609520 号);
     3、国有土地使用证(甬鄞国用 2006 第 15-00077 号、甬鄞国用 2015 第 15-00634
号);
     4、车辆行驶证(浙 BG238E、浙 BGL285、浙 BHK035、浙 BG559T、浙 B0HG25、
浙 BR39H9、浙 BS79H5、浙 BS71J9、浙 BS87J7、浙 BA90R7);

                               - 19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5、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共 34 项);
    6、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及其投资单位提供的委托评估资产清查明细表及相关的会计资料;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及市场调查资料;
    3、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18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关村在线”等国内
知名电子产品报价网站、“汽车之家”等国内知名汽车报价网站;
    4、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2011 年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5、被评估单位及其投资单位所处行业统计资料、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类
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6、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通知等法规文件;
    7、宁波市相关国土资源局部门的通知;
    8、被评估单位及其投资单位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
    9、从同花顺“ifind 资讯”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
    1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
    11、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
    12、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
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
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被评估单位业务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

                               - 20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算,可以采用收益法对委
托评估的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由于在股权交易市场上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
同时在证券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
等方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不宜用市场法。
    综上分析,确定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在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得
出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可靠性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
结论。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
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主要按账面核实法进行评估,其中,现金采用现场盘点日库存现金,并
追溯调整至评估基准日,确定评估值;银行存款采用将评估基准日各银行存款明细账
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经银行询证函验证相符。对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
余额的真实性,分析其可回收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3、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经评估人员核实,期后能够实现相应的资产或权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为评估值。
    4、存货的评估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
    4.1 原材料根据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4.2 产成品根据其可实现的不含税销售价扣除相关费率后得出,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值=∑[某产成品数量×该产成品可实现不含税销售单价
                 ×(1-销售费率-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

                              - 21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对外购库存商品,评估方法同原材料。
    4.3 在产品的评估
    对于在产品,账面余额主要为投入的原材料费用等,由于完工程度较低且账面价
值基本能够合理反映其市场价值,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4.4 发出商品的评估
    发出商品已经实现销售,评估值应根据其各自可实现的出厂销售价扣除其中不属
于被评估单位在该产成品上实际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如销售税费、所得税等金额综合
确定。发出商品评估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某发出商品数量×该发出商品可实现不含税销售单价
    ×(1-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
       5、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对于控股型股权投资,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子公司
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作为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比例
    6、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
    6.1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为工业厂房、办公楼等,结合评估目的,本
次选用成本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筑物所需的
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
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基本公式
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6.1.1 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一般由建安工程造价、前期费用、建筑规费、资金成本和开发利润组成,
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6.1.2 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主要房屋建筑物分别按年限法、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经加权平均,
确定综合成新率。

                                 - 22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年限法成新率(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完损等级评定系数(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
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比重×设备完损系数
     综合成新率 =年限法理论成新率×权数+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权数
     对于其他房屋建筑物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其实际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和评
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时的经验判断综合评定。
     6.2 对于列入评估范围的高桥商会大厦 A 幢 22 楼,该房产为写字楼,本次选用
市场法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选择与评估对象处于同一供需圈内的同类物业作为比较
实例,经过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诸项修正,得出评估对象的比
准价格作为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
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7、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
     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7.1 重置价值的确定
     国产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设备现价×(1+运杂、安装费费率)+其它合理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金
额
     车辆重置价值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列入评估范围的模具为非标产品,需根据不同工艺开发制作,且均为外购模具。
因此其重置价值按现行市场购置价格确定。根据资料取得收集情况,其重置价值按目
前模具加工市场上制造与待估相同或类似模具的市场价格确定其重置价值。
     7.2 成新率的确定
     A.重要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委估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
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勘查的设备技术

                                 - 23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状态,对其运行状况、环境条件、工作负荷大小、生产班次、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稳定
性、维护保养水平以及技术改造、大修等因素加以分析研究,确定各调整系数 Bn,综
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K=n/N ×B1× B2× B3× B4× B5×100%
    B.普通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价值较小的普通设备,以使用年限法为主。对更新换代速度、价格变化快,功能
性贬值大的电子设备,根据使用年限及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预估设备的尚可使用
年限计算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C.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公里-已行驶公里)÷规定行驶公里×100%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权重+技术成新率×权重
    其中理论成新率以行驶里程成新率和使用年限成新率孰低法确定。
    D.模具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模具的成新率采用年限成新率和使用成新率两种方法计算,然后采用孰低法
确定其最终成新率。
    对于部分早期购置的设备由于技术更新,型号已经淘汰,无法得到全新购置价,
但在二手市场上成交较活跃,可得到交易实例,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采用同类设备
二手市场交易平均价确定待估设备的评估价值。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A.市场法
    市场法的基本思路是在估算待估宗地地价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具有
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经的成
交价格,参照待估宗地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交易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
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修正评出比准地价,最终以交易的类似地产比准地价估算待估
宗地在估价期日的地价。基本公式为:
    市场法评估地价 V1=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 24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B.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就是依照替代原理,求算出的某一级别或均质地
域内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然后根据各项影响地价的修正因素对某一宗地进
行因素修正求得具体宗地的价格。
    在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时,首先按宗地所对应的土地级别和容积率确定其相
应的基准地价标准,其次根据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其地价影响因素,然后确定其
各自地价影响因素的修正值,最后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公式计算地价。基本
公式为:
    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地价 V2=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限修正系数×区域
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C.土地评估值的确定
    经综合分析市场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得出的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可靠性,分析确
定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权重,确定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待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单
价,乘以待估土地面积,再考虑相关契税。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单价=市场法评估单价×权重+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单价×权重
    评估价值=评估单价×土地面积×(1+契税税率)
    9、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9.1 商标的评估
    委估商标知名度不大,品牌在销售过程中对公司贡献很小,仅作为商品标识,故
本次对委估商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商标设计费+商标注册费+商标注册代理费
    9.2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组合的评估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由于目前国内外与评估对象相似的转让案例极少,且信息不透明,缺乏可比性,
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由于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存在弱对应性,即很难通过成本来反映资产的价值,
因此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各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协同对公司作出贡献,单独一一估算各项无形资产的价值

                               - 25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不能科学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故本次将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组合进行评
估。
    根据本次评估可以收集到资料的情况确定对无形资产组合的评估采用收益法,即
预测相关的产品的销售情况,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确定评估
对象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益,即评估对象在未来收益中应占的份额,折现后加和得出
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式为:
        n
                 Ai       n
                             R K
       P                 t
        t 1   (1  r ) t
                        t 1 (1  r )
                                    t



        式中:P——评估价值

                   r——折现率

                  Ai——第 i 年无形资产纯收益;

                   Rt——第 t 年的营业收入

                   K——收入分成率

                   n——剩余经济寿命年限

                t——未来的第 t 年
    9.2.1 营业收入的确定
    根据公司产品的市场状况、生产能力、销售策略、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及行业发
展状况基础上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营业收入。
    9.2.2 分成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收入分成率通过综合评价法确定,主要是通过对影响分成率的诸多因
素,包括技术水平、成熟度、经济效益、市场前景、投入产出比、社会效益、产业政
策吻合度、技术保密程度等因素进行评测,确定各因素对分成率取值的影响度,最终
结合经验数据确定分成率。
    9.2.3 无形资产组合分成收益的计算
    无形资产组合的分成收益=营业收入×收入分成率
    9.2.4 折现率是将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比率,根据本次评估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
况,本次评估采用风险累加法确定折现率。即: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9.2.5 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 26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外
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 10 年;而非发明专利的受益年限主要依据技术的实用性、先
进性和技术保密性综合确定。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
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 50 年
的 12 月 31 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软件首次
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
    通过现场核实了解,委估无形资产组合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密切相关,随着公司
相关产品生产技术的发展,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出现技术更先进、性能更优越的替代
技术及其产品,通过与企业和有关专家座谈了解,认为委估无形资产组合无形资产组
合整体在未来 5 年内可以保持较好的收益性,综合分析并考虑基准日的选择,委估无
形资产组合的经济年限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9.3 外购软件的评估
    外购软件以现行购置价确认评估值。
    10、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核实资产的基础上,按期后实际可抵扣的所得税金额确定评估
值。
    11、负债的评估
    各项负债按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确定评估值。
    (二)收益法介绍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它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换算成现值,并以此收
益现值作为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收益法的模型

                                 - 27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实际情况,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确定企业经
营性资产价值,并分析考虑企业溢余资产、非营运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修正确定公司
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计算公式为:
                                  n
                                          Ri            Rn
   E  B  D  P   Ci  D                                                 Ci  D
                                       1  r           r 1  r 
                                               i                n
                                 i 1


    式中: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 :企业价值;

    D :付息债务价值;

    P :经营性资产价值;

    Ri
         :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
         :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n :明确的预测期;

     C :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或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i


    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
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
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产品的周期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周期性,根据企业
的相关介绍及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需求变动趋势还将持续,预计 5 年后
企业经营状况趋于稳定,故取 5 年作为预测期分割点。
    4、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预期收益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根据公司的经营历史、目前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概况等,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期内的各
项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确定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 28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增
加额
    5、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将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
基于贴现现金流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选取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
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
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期回报率,
计算公式为:
                      E               D
       WACC  Ke          K d  1  T  
                     ED              ED
    式中: 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  权益资本成本

            Kd  债务资本成本
            T  所得税税率
           D / E  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
构成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R f  无风险报酬率

                Rm  市场收益率

                  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风险溢价

                Rs  公司规模调整系数

    6、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负债)。经分析,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公司的主营业务

                                       - 29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不相关,确认为非经营性资产。公司无非经营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
相关的其他资产等。经对公司货币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行业的平均比例分析和现
金保有量测算,公司账面不存在溢余资产。
    7、付息债务评估值的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不存在付息债务。
    8、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
    根据上述测算数据,套用收益法计算公式,计算确定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评估人员,组成项目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具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
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和评
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
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明确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时重点考虑评估目的、资产
评估对象状况,资产评估业务风险、资产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评估对象的性
质、行业特点、发展趋势,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数量及分布状况,
相关资料收集情况,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过去委托资产评估的经历、诚信状况及提供
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相关性,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及专业、助理
人员配备情况后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
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 30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包括对不动产和其他
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对非实物性资产进行必
要的现场调查。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沟通并指导其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等方式,对评估对
象资料进行了解,同时主动收集与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评估对象资料及其他资产评估
资料,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通过收集相关资料
了解被评估单位经营状况和委估资产及现状,协助被评估单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
务数据,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
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
    (六)财务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
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七)经营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
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八)盈利预测的复核
    根据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经营主体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
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未来期间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九)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对所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摈弃
不可靠、不相关的信息,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分析调整,在此基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
方法并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补充收集相关信息,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
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
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十)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等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
并引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合理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结论,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

                             - 31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人。
   (十一)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在出具评估报告后,评估人员按照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规范整
理归集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一)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
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
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它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
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
能力。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预测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能按照规划的经营目
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2、假设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所耗费的物资的供应及价格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
位的产品价格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被评估单位的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风险等处于可控范围

                               - 32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
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被评估单位预测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
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
构成以及主营业务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虑该
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7、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8、假设预测期被评估单位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
并取得预期效益;应收款项能正常收回,应付款项需正常支付。
    9、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次
预测未来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保持15%不变;
    10、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四)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
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
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
项均已付清。
    3、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
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
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五)限制性假设
    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
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
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

                             - 33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十、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的账面
总资产价值 18,098.37 万元,总负债 11,708.07 万元,所有者权益 6,390.30 万元。评估
后的总资产价值 27,773.75 万元,总负债 11,708.0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065.68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亿陆仟零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增值
9,675.38 万元,增值率 151.4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                       11,176.72       11,401.24            224.52           2.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3,419.70        9,431.27           6,011.57         175.79
长期应收款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28.31        4,146.26           1,317.95          46.60
其中:建筑物                   2,308.61        3,517.55           1,208.94          52.37
设备                             519.70          628.71             109.01          20.98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
无形资产净额                      367.75       2,489.08           2,121.33         576.84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5.89          305.89
          资产总计            18,098.37       27,773.75           9,675.38          53.46
流动负债                      11,708.07       11,708.07
非流动负债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总计            11,708.07       11,708.07
        所有者权益             6,390.30       16,065.68           9,675.38         151.41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论
                                  - 34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16,100.00 万元,评估增值 9,709.70 万元,增值率 151.94%。
    3、评估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6,1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6,065.68 万元,差异
金额 34.32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基数计算差异率 0.21%。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
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
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2)收益
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可辨认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公司拥有
的团结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客户资源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公司的人才
资源、市场开拓能力等对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起到决定性作用,而这些因素在资
产基础法评估中难以体现其评估价值,这些因素都未在资产基础法中体现。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基于
上述差异原因,由于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以预测的收益为评估
基础,是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全面的考虑,综合考虑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最终选取
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00.00 万元,
大写为人民币壹亿陆仟壹佰万元整。


十一、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
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公允反映;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
可抗力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
力的影响。



                               - 35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列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1         未办理     高桥商会大厦 A 幢 22 楼   钢混                         1,200.00
      该房产的建筑面积是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高桥商会办公楼认购协议》确认。
若上述面积与实际办理产权证时的测绘面积存在差异,将影响本次评估值;同时,也
未考虑期后办证发生的相关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
      2、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
载权利人仍为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由于行政区划变更,公司名称已
变更为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进
行变更,实际权利人根据雪利曼电子提供的工商变更资料确认。本次评估正常评估,
未考虑期后相关权证持有人名称变更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3、本次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中不含增值税。
      4、本次评估中,除往来款、产成品、发出商品外,对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
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赋未作考虑。
      5、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
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本次评估中未考虑可能存在控股权溢价或少
数股权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同时也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
响。
      6、本次评估中采用的所有收入、支出预测数据均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确认,评
估人员在分析核实其真实性、合理性的基础上采用该数据。若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
位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将影响本次评估结果。
      7、本次评估时,我们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我们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
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我们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
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
评估结果的责任。
      8、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影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和
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
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 36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本报告签字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关注以上事项对评估结论
以及本次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或者经委托人同意其他使用本资产评估
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个组
成部分(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
成对本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评
估假设、评估依据、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二)限制说明
     1、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2、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
报告的使用人;
     3、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内(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
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重新
委托评估。


十四、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 37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十五、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周强




                                               资产评估师:陈常明




                                                2019 年 3 月 28 日




                             - 38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电   话:021-63391088
                                                传   真:021-63391116 邮 编:200002



                                      附 件

   1、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会议纪要(2019 年 3 月 5 日)复印
件;
   2、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长期股权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模拟持有宁波市海曙雪利曼软件有限公
司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备考会计报表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 项);
   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 项);
   6、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0 项);
   7、无形资产证书复印件(34 项);
   8、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9、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10、上海市财政局备案公告(沪财企备案[2017]7 号)复印件;
   11、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12、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13、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4、资产评估机构电子印章声明复印件;
   15、资产评估明细表;
   16、收益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 39 -             宁波市海曙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