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高发”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 构,对宁波高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 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完成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5.30 万股股票,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3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39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1,370.0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21.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审验 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 资金批准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 支行存款账户为 3901150629000002366、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 丰支行存款账户为 8137010131000020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存款 账 户 为 12010122000737415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宁 波 鄞 州 支 行 存 款 账 户 为 94170078801900000057。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 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 220600080992),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 63005293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3901150629000002366 2021 年已销户[注 2] 公司宁波下应支行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2 81370101310000209 3,307.50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2010122000737415 2020 年已销户[注 2] 总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 4 94170078801900000057 2018 年已销户[注 1] 鄞州支行 5 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630052934 2021 年已销户[注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6 220600080992 2020 年已销户[注 2] 公司 合 计 3,307.50 - 注 1: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 司于 2018 年 3 月 5 日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将该账户余额及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 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 2: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城市公交车联网 平台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 目。鉴于上述项目已终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规定注销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 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因公司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该帐户余额及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相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 丰支行、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3 月 9 日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上述相关银行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 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93.92 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核查意见附 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为 36,600.00 万元(其中 14,600 万元的定期存款 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已终止,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 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7,673.87 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 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已终止,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114.63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2020 年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补 流划转金额为 3,009.13 万元,2021 年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 支行补流划转金额分别为 3,105.48 万元和 0.02 万元。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8 日,相应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和民 生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7,683.50 万元(含 14,600 万元未到期定期存款),其中 14,600 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到期,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募投项目的 议案》《关于终止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变更了汽车 虚拟仪表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终止了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 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已终止募投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新设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新设投资项目为“参股均 联智行”,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参与宁波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宜,公司为外部投 资者,投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认购均联智行 2,010.5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该新 设项目已于 2020 年度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已终止募投项目“汽车 CAN 总 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汽车虚拟仪表 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宁波高发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 公司出具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355 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公司募集 资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相关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宁波高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88,392.00 893.92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995.26 已累计投入募 42,384.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2.98% 集资金总额 项目 是否已 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 是否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定 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进度(%) 度实 达到 目和超募资 目(含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2) (3)=(2) 现的 预计 金投向 部分变 期 生 /(1) 效益 效益 更) 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 项 目 收购雪利 曼 电子 80%股 权和雪利 曼 否 15,792.00 15,792.00 15,792.00 15,792.00 100.00 2017.9.1 注1 注1 否 软件 35.55% 股权项目 汽车电子 换 否 23,900.00 23,900.00 4,993.36 893.92 5,887.28 24.63 注2 注2 注2 否 挡系统项目 汽 车 CAN 已终 总线控制 系 是 14,800.00 301.97 301.97 301.97 2.04 注3 注3 注3 止 统项目 汽车虚拟 仪 已终 是 15,600.00 402.77 402.77 402.77 2.58 注4 注4 注4 表项目 止 城市公交 车 已终 联网平台 项 是 8,300.00 注5 注5 注5 止 目 参股均联 智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注6 注6 注6 注6 行 承诺投资 项 78,392.00 50,396.74 31,490.10 893.92 32,384.02 目小计 补充流动 资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金 合计 88,392.00 60,396.74 41,490.10 893.92 42,384.02 未达到计划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正在建设期,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换挡项目逐步放量,已经批量供应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理想、威马、上汽通用五菱等主机厂。 进度或预计 从汽车电子换挡器的产品开发与投产进度来看,汽车电子换挡项目按照原计划要求进行,但从项目的投资进度来看,则相对较缓,造成这种投资相对产 收益的情况 品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汽车行业在经历了 2019 年的行业低谷以及两年多的新冠疫情影响下,行业恢复缓慢,项目计划期内客户对产品的市场渗透进度 和原因(分 有所放缓所致,这也与公司一贯坚守的稳健原则相符,预计后续汽车电子换挡器市场渗透率会有明显提升;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汽车 CAN 总线控 具体项目) 制系统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不再实施。 1、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项目可行 性 因公司转让雪利曼电子和雪利曼软件的股权,并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 发生重大 变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募投项目,项目不再实施; 化的情况 说 2、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明 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项目不再实施。 超募资金 的 金额、用 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 展 情况 募集资金 投 资项目实 施 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地点变更 情 况 募集资金 投 资项目实 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 情 况 募集资金 投 资项目先 期 本期未发生。 投入及置 换 情况 用闲置募 集 不适用。 资金暂时 补 充流动资 金 情况 对闲置募 集 资金进行 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 金管理, 投 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1 年 12 资相关产 品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为 36,600.00 万元(其中 14,600 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 情况 用超募资 金 永久补充 流 动资金或 归 不适用。 还银行贷 款 情况 1、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6,114.63 万元,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 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7,673.87 万元,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终止的原因为:项目原计划以雪利曼电子为实施主体, 募 集 资 金 结 随着雪利曼电子股权的转让,且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的主要目标市场为客车和公交车市场,在当时市场低迷、竞争激 余 的 金 额 及 烈的环境下,继续进行项目投入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 形成原因 力,公司对前述项目进行终止。 2、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7,683.50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终止的原因为:公司经审慎评估汽 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终止该项目。 募集资金 其 无。 他使用情况 注 1:项目已于 2016 年 11 月以公司自筹资金完成,2017 年 9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5,792.00 万元; 注 2:项目处于建设期,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3: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 4: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汽车 虚拟仪表项目实施主体由雪利曼电子变更为宁波高发,实施地点相应的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村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2021 年,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之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 5: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 6: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8 月 7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参与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宜。该新设项目已于 2020 年度实施完毕。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常志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