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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2021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1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355号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高发”)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宁波高发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
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宁波高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
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
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宁波高发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波高发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宁波高发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建维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鹏飞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52,999 股,
        发行价格 38.51 元/股。
        截至 2017 年 8 月 2 日止,宁波高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52,999 股,
        募集资金总额 883,919,991.4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700,899.06 元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219,092.43 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
        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账号为
        3901150629000002366 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7,384,518.73

减: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1,054,978.92

减: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939,200.00

加:202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5,684,618.06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074,9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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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及宁波鄞
            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901150629000002366           2021 年已销户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81370101310000209     活期存款        33,074,957.87
丰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2010122000737415            2020 年已销户


上海浦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94170078801900000057          2018 年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630052934                2021 年已销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20600080992               2020 年已销户


                                                    合计                                                       33,074,957.8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939,20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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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
        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为 36,600.00 万元(其中 14,600 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已终止,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114.63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3,009.13 万元已于 2020 年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中国工商银行下应支行, 3,105.48 万元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划转到中国工商银行下应支行,
       0.02 万元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到中国工
       商银行下应支行。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8 日,相应注销了中
       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7,683.50 万元(含 14,600 万元
       未到期定期存款),其中 14,600 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并补
       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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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已终止募投项目“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
       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
        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883,920,000.00                                                    8,939,200.00
                                                                                                                                      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9,952,648.4    已累计投入
                                                                                                                                                                                       423,840,174.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2.98%    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含部                                      以前年度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分变更)                                                                                             (3)=(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雪利曼电子 80%股权和雪利
                                     否          157,920,000      157,920,000       157,920,000                      157,920,000.00            100.00    2017/9/1     注1      注1           否
曼软件 35.55%股权项目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                 否          239,000,000      239,000,000      49,933,622.61     8,939,200.00     58,872,822.61             24.63      注2        注2      注2           否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            是          148,000,000      3,019,675.80      3,019,675.80                       3,019,675.80              2.04      注3        注3      注3         已终止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是          156,000,000      4,027,675.80      4,027,675.80                       4,027,675.80              2.58      注4       注4      注4          已终止

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是           83,000,000                                                                                               注5        注5      注5         已终止

参股均联智行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注6        注6      注6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83,920,000.00     503,967,352     314,900,974.21     8,939,200.00    323,840,174.21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合计                            883,920,000.00     603,967,352     414,900,974.21     8,939,200.00    423,840,174.21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正在建设期,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换挡项目逐步放量,已经批量供应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理想、威马、上汽通用五菱等主机厂。从汽车电子换挡器的产品开发与投产进度来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汽车电子换挡项目按照原计划要求进行,但从项目的投资进度来看,则相对较缓,造成这种投资相对产品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汽车行业在经历了 2019 年的行业低谷以及两年多的新冠疫情影响下,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行业恢复缓慢,项目计划期内客户对产品的市场渗透进度有所放缓所致,这也与公司一贯坚守的稳健原则相符,预计后续汽车电子换挡器市场渗透率会有明显提升;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不再实施。

                               1、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因公司转让雪利曼电子和雪利曼软件的股权,并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和城市公交车联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平台募投项目,项目不再实施;

说明                           2、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项目不再实施。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本期未发生。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为 36,600.00 万元(其中 14,600 万元的定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期存款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6,114.63 万元,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7,673.87 万元,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终止的原因为:项目原计划以雪利曼电子为实施主体,随着雪利曼电子股权的转让,且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的

                               主要目标市场为客车和公交车市场,在当时市场低迷、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继续进行项目投入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对前述项目进行终止。

                               2、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7,683.50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终止的原因为: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

                               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终止该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项目已于 2016 年 11 月以公司自筹资金完成,2017 年 9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57,920,000 元。

注 2:项目处于建设期,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3: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 4: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汽车虚拟仪

表项目实施主体由雪利曼电子变更为宁波高发,实施地点相应的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村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 717 号)。2021

年,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之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 5: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 6: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8 月 7 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参与宁波均

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宜。该新设项目已于 2020 年度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