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23-01-1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事先收到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租赁控股股东厂
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高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宁波高发控
股有限公司原签署的租赁协议将于2023年1月19日到期,为优化公司厂区空间布
局,提升产品生产环境,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提高管
理协同效应,公司继续租赁紧邻公司厂区的控股股东厂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关联交
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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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艾 蒲一苇 程 峰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