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2-2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12月28日(星期四)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湖州市和孚镇环河路188号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沈强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30—14:0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星光农机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介绍见证律师;
五、宣读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章沈强
1.02钱菊平
1.03李金泉
1.04张奋飞
1.05傅忠红
1.06朱豫江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蒋建东
2.02王方明
2.03周和凤
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杨希
3.02沈周琦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汇总现场投票情况,律师发表意见;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上传现场投票结果);
十、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宣布会议结束。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
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
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
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
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
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
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
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
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
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
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
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
八、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董事会提名章沈强先生、钱菊平先生、李金泉先生、张奋飞先生、傅忠红先生、朱豫
江先生共 6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任职要求(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沈强:男,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技师,
工程师,湖州市人大代表。曾任湖州东林农机厂职员、副厂长、厂长,湖州星光机械
厂副厂长,湖州中收星光联合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新家园塑业有限公司
监事,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州
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新能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董事,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章沈强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31,605,6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菊平:男,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技师。曾
任湖州兴隆机械厂职工,湖州星光机械厂职工,湖州中收星光联合收割机制造有限公
司车间主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星光
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董事,星光正工(江苏)
采棉机有限公司董事。
钱菊平先生因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 123,500 股,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钱菊花的弟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李金泉:男,195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技师,
工程师。曾任湖州联合收割机厂职工,中收星光联合收割机厂质检、调试、研发科长、
主任,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金泉先生因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 52,000 股,
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奋飞:男,195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
任湖州联合收割机厂职工、科员、技术科长,湖州中收星光联合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星光农
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张奋飞先生因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 52,000 股,
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傅忠红: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广东
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广东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科技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IT 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
副总裁兼华东负责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维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董事。
傅忠红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豫江:男,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首席代表,星光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豫江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董事会提名蒋建东先生、王方明先生、周和凤女士共 3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其中王方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
相关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建东: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 wageningen 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农业机械学会高级会员,浙
江省装备制造业智能农机产业技术联盟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浙江
省科技计划评审专家、金华市“双龙计划”等项目评审专家。2007 年入选浙江省新世
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013 年入选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13
年入选首批浙江省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特种装备与先进加工技术
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科农业工程装备及自动化
方向负责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6 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蒋建东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方明:1964 年 9 月出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财
务管理)副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硕导。曾任浙江财经学院财政系教研室主
任、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分院副院长、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浙江财经学
院/会计学院系主任。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兼任浙江之江资产
评估公司资产评估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杭州美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
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0 年 4 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王方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和凤:1965 年 10 月出生,女,硕士学历,律师。2012 年 4 月至今在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于 2011 年 7 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和凤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监事会提名杨希先生、沈周琦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二届
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希: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双林供销社职员、湖州市粮
食局直属粮库人事行政部经理,湖州市经济协作总公司行政副经理,湖州市对外经济
合作公司业务经理,浙江欧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浙江瑞普环境技术
有限公司行政副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湖州上电科电器科学研
究有限公司市场经理。
沈周琦:女,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人寿财险湖州分公司德清支公司,任柜员职务;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生产部,担任生产助理职务。
杨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周琦女士因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
司限制性股票 3,000 股;双方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