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沈强、钱菊花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金旺大街 106 室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星光农机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章沈强、钱菊花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 指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新家园 公司、上市公司、星光农机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姓名:章沈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身份证:3305111967022*****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3017 2、姓名:钱菊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身份证:3305221976052*****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30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名称: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金旺大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 7,48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753023688X 营业期限:2003 年 08 月 07 日至 2053 年 08 月 06 日止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家园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元) 1 章沈强 个人 4,488 60% 2 钱菊花 个人 2,992 40% 合计 7,48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章沈强、钱菊花为配偶关系,章沈强、钱菊花为新家园的控制方,三者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 章沈强 钱菊花 60% 40%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称 住地 家居留权 章沈强 执行董事 3305111967022***** 中国 中国 否 新家园 黄美丽 经理 3305011980011***** 中国 中国 否 沈周琦 监事 3305011989101*****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考虑,有利于优化股东 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止目前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 27.16%下 降为 21.4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合计持有股 31,605,600 12.1560% 23,704,200 9.1170% 份 其中:无限售 章沈强 31,605,600 12.1560% 23,704,200 9.1170% 流通股 有限售流通 0 0 0 0 股 合计持有股 39,000,000 15.0000% 31,951,400 12.2890% 份 其中:无限售 钱菊花 39,000,000 15.0000% 31,951,400 12.2890% 流通股 有限售流通 0 0 0 0 股 合计持有股 85,738,250 32.9763% 85,738,250 32.9763% 份 新家园 其中:无限售 85,738,250 32.9763% 85,738,250 32.9763% 流通股 有限售流通 0 0 0 0 股 合计持有股份 156,343,850 60.1323% 141,393,850 54.38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9 2020 年 3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星光农机无限售流通 股 1,495 万股,占星光农机总股本的 5.75%。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章沈强 协议转让 2020年3月6日 7,901,400 15.38 3.04% 钱菊花 协议转让 2020年3月6日 7,048,600 15.38 2.71% 合计 14,950,000 5.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新家园(甲方 1),实际控制人章沈强(甲 方 2)、钱菊花(甲方 3)与赵夏(乙方 1)、昆仑会诚(乙方 2)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 终止控制权收购 2.1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 《补充协议》以及双方就控制权收购所签署的其他相关交易文件)终止,任何一方 均无须履行其在原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第 4 条、 第 6 条约定的承诺等)或承担其在原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框架协议》第 5 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亦不因其未履行该等义务而被收取违约金、 被追索赔偿金、补偿金或被追求其他责任等。 3 标的股份 3.1 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赵夏指定的乙方 2 转让 标的股份。其中,甲方 2 向乙方 2 转让 7,901,400 股非限制流通 A 股,占上市公司 现有股份总数的 3.04%;甲方 3 向乙方 2 转让 7,048,600 股非限制流通 A 股,占上 市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2.71%。 3.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 2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4,950,000 股非限售流通 A 股,约占上市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5.75%。 10 3.3 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甲方和乙方 2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根据各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 3.4 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享有的一切附随权利,以及在本协议签署后标 的股份所产生的任何股息、红利、配股权、派生股份、补偿款或其他孳息,应当随 标的股份的转让一并过户到乙方 2 名下,归属于乙方 2 所有。 3.5 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向乙方 2 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非限售股份,不存在任何 被限售或被锁定的情形。 4 转让价款支付 4.1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2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 万元整)。于本协议签署日,赵夏指定乙方 2 向甲方已支付的人民币 8,000 万元诚 意金及人民币 15,000 万元预付款自动全部等额转为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并视为 乙方 2 已向甲方足额支付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除前述外,乙方 2 无须另行向甲方 支付任何额外的转让价款。 4.2 各方同意并确认,赵夏、乙方 2 之间关于代收代付诚意金、预付款及标的 股份转让价款形成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 交割 5.1 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 2 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司 查询后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的证明文件。 5.2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及时共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 成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 2 名下的手续。 5.3 自标的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乙方 2 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拥有对 标的股份完整的所有权,甲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 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6 经营管理安排 甲方承诺,于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的 45 日内:1)促使上市 公司一(1)名董事辞去其所担任的上市公司董事职务;2)按照上市公司章程规定, 提议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增补董事,并同意乙方 2 推荐或提名的一(1)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11 8 协议终止 8.1 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各方未能按照本协议 5.2 条约定办理完成 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 2 名下的手续,则本协议终止。 8.2 如系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配合义务、 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本协议因上述第 8.1 条约定情形而终止的,违约方应依 照本协议第 10 条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8.3 非因各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因上述第 8.1 条约定情形而终止的,甲 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 本协议因上述第 8.1 条约定情形而终止后,甲方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 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23,000 万元)足额返还给乙方 2 或乙方 2 指定的主体。 甲方逾期返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尚未返还的标的股份转 让价款的【年化 24%】向乙方 2 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对于向乙方 2 返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或支付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 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签署后,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包 括但不限于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承诺、陈述与保证),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应 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须赔偿对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对为 追索该等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10.2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对违约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乙方 1、乙方 2 对于违约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星光农机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 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星光农机股票的情形。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572-3966768 3、联系人:王黎明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沈强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菊花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18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章沈强) 星光农机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 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章沈强 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1,605,6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12.16%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23,704,200 股 持股比例: 9.12% 比例 变动数量:7,901,400 股 变动比例:3.0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是□ 否√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沈强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20 附表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菊花) 星光农机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 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钱菊花 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9,00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15.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31,951,400 股 持股比例: 12.29% 比例 变动数量:7,048,600 股 变动比例:2.71%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是□ 否√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菊花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