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修订稿)2020-03-1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1 号罗马公元小区十九栋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1 号罗马公元小区十九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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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
光农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星光农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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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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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昆仑会诚 指 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星光农机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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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号罗马公元小区十
注册地址
九栋
法定代表人 王庆坤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10695209328R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09-11-1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
黑龙江省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5.00%);赵
主要股东
夏(持股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居留权
执行董事兼 黑龙江省哈尔
王庆坤 男 中国 否
总经理 滨市
黑龙江省哈尔
徐敏杰 男 监事 中国 否
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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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
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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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战略发展的考虑,有利于优化股东
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目前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星光农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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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2020 年 3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星光农机无限售流
通股 1,495 万股,均价 15.38 元/股,占星光农机总股本的 5.7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75%的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昆仑会诚 0 0 14,950,000 5.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新家园(甲方 1),实际控制人章沈强
(甲方 2)、钱菊花(甲方 3)与赵夏(乙方 1)、昆仑会诚(乙方 2)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 终止控制权收购
2.1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原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
议》、《补充协议》以及双方就控制权收购所签署的其他相关交易文件)终止,
任何一方均无须履行其在原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
第 4 条、第 6 条约定的承诺等)或承担其在原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第 5 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亦不因其未履行该等义务而
被收取违约金、被追索赔偿金、补偿金或被追求其他责任等。
3 标的股份
3.1 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赵夏指定的乙方 2
转让标的股份。其中,甲方 2 向乙方 2 转让 7,901,400 股非限制流通 A 股,占上
市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3.04%;甲方 3 向乙方 2 转让 7,048,600 股非限制流通 A
股,占上市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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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 2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4,950,000 股非限售流通 A 股,约占上市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5.75%。
3.3 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甲方和乙方 2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根据各自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东义务。
3.4 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享有的一切附随权利,以及在本协议签署后
标的股份所产生的任何股息、红利、配股权、派生股份、补偿款或其他孳息,应
当随标的股份的转让一并过户到乙方 2 名下,归属于乙方 2 所有。
3.5 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向乙方 2 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非限售股份,不存在任
何被限售或被锁定的情形。
4 转让价款支付
4.1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2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
仟万元整)。于本协议签署日,赵夏指定乙方 2 向甲方已支付的人民币 8,000
万元诚意金及人民币 15,000 万元预付款自动全部等额转为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
并视为乙方 2 已向甲方足额支付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除前述外,乙方 2 无须另
行向甲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转让价款。
4.2 各方同意并确认,赵夏、乙方 2 之间关于代收代付诚意金、预付款及标
的股份转让价款形成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 交割
5.1 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 2 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
司查询后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的证明文件。
5.2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及时共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
完成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 2 名下的手续。
5.3 自标的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乙方 2 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拥有
对标的股份完整的所有权,甲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
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6 经营管理安排
甲方承诺,于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的 45 日内:1)促使上
市公司一(1)名董事辞去其所担任的上市公司董事职务;2)按照上市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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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提议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增补董事,并同意乙方 2 推荐或提名的一
(1)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8 协议终止
8.1 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各方未能按照本协议 5.2 条约定办理完
成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 2 名下的手续,则本协议终止。
8.2 如系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配合义务、
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本协议因上述第 8.1 条约定情形而终止的,违约方应
依照本协议第 10 条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8.3 非因各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因上述第 8.1 条约定情形而终止的,
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 本协议因上述第 8.1 条约定情形而终止后,甲方应在十(10)个工作日
内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23,000 万元)足额返还给乙方 2 或乙方 2 指定的
主体。甲方逾期返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尚未返还的标
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年化 24%】向乙方 2 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对于向乙方 2 返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或支付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 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签署后,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包
括但不限于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承诺、陈述与保证),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
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须赔偿对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
对为追索该等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10.2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对违约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乙方 1、乙方
2 对于违约责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星光农机股票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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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昆仑会诚的自有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
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
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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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星光农机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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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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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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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庆坤
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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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星光农机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 603789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
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旗大街1号罗马公元小区十九
公司 注册地
栋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0.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14,95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5.75%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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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是□ 否√
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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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庆坤
签署日期: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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