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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光农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菊花)2020-04-1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金旺大街 106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钱菊花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章沈强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星光农机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等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即本次交易系附生效要件
的交易,须满足以下条件:(1)尽职调查结果符合协议约定的要求;(2)国资主管
部门批准本次交易;(3)通过国家反垄断监督管理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且仍需
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且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等手续,方可实施完毕。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9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一、备查文件 ..................................................................................................... 17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 20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家园) ............................................. 21
              附表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菊花) ............................................. 2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菊花

新家园                           指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章沈强

海洋集团/受让方                  指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双方                    指   受让方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上市公司、星光农机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名称: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金旺大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 7,48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753023688X

             营业期限:2003 年 08 月 07 日至 2053 年 08 月 06 日止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家园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类型                          出资比例
                                                         元)

            1           章沈强            个人          4,488               60%

            2           钱菊花            个人          2,992               40%

                           合计                         7,480               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称                                                                 住地          家居留权




                                            5
         章沈强   执行董事   3305111967022*****   中国   中国   否

新家园   黄美丽       经理   3305011980011*****   中国   中国   否

         沈周琦       监事   3305011989101*****   中国   中国   否

         2、姓名:钱菊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身份证:3305221976052*****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30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章沈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

           身份证:3305111967022*****

           通讯地址: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301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6
      章沈强、钱菊花系配偶关系,章沈强、钱菊花为新家园的控制方,三者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




                   章沈强                       钱菊花


               60%                                   40%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发展的考虑,目的是为公司引入国
有控股股东,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止目前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 45.2653%
下降为 15.275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合计持有
                         85,738,250        32.9763%   39,715,650   15.2753%
              股份
            其中:无限
   新家园                85,738,250        32.9763%   39,715,650   15.2753%
            售流通股
            有限售流
                             0                0           0           0
              通股

            合计持有
                         31,951,400        12.2890%       0           0
              股份

            其中:无限
   钱菊花                31,951,400        12.2890%       0           0
            售流通股

            有限售流
                             0                0           0           0
              通股
            合计持有
                         23,704,200        9.1170%    23,704,200   9.1170%
              股份

   章沈强   其中:无限
                         23,704,200        9.1170%    23,704,200   9.1170%
            售流通股
            有限售流
                             0                0           0           0
              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41,393,850       54.3823%   63,419,850   24.39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9
    2020 年 4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星光农机无限售流
通股 7,797.40 万股,占星光农机总股本的 29.99%。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新家园     协议转让     2020年4月10日      46,022,600    16.6722        17.7010%
  钱菊花     协议转让     2020年4月10日      31,951,400    16.6722        12.2890%
                  合计                       77,974,000                   29.9900%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4月10日,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新家园[转让方(一)],实际控制人钱菊
花[转让方(二)]、章沈强(一致行动人)、与海洋集团(受让方)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
    转让方(一)和转让方(二)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
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77,974,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29.99%),其中,
转让方(一)拟转让标的公司46,022,60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7.7010%),
转让方(二)拟转让标的公司31,951,400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2.2890%);
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份。
    过渡期内,若标的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则转让方应将标的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
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已享有的一切附随权利,以及在本协议签署日后标的股
份所产生的任何股息、红利、配股权、派生股份、补偿款或其他孳息,应当随标的
股份的转让一并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无需另行支付对价。
    2、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以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433,470.00万元作为作价
基础确定。



                                        10
    双方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为130,000.00万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约
为16.6722元。其中,转让方(一)拟转让标的公司46,022,600股股份的转让价款
为767,299,100.00元,转让方(二)拟转让标的公司31,951,400股股份的转让价款
为532,700, 900.00元。
    3、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审议批准及第一期转让价款全部
完成支付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配合向上交所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于上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确认函且转股款共管账户收到全
部款项之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配合完成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的过户登记手续。
    4、上市公司治理
    双方同意,自过户登记日起二(2)个月内,转让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以提前换届或改选等合法改组方式更换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一致行动人同意承诺,于山东省国资委作为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期间,放弃其持
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约占总股本的9.1170%)所对应的表决权,并同意于本协议
签署同时,与受让方另行签署相应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转让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山东省国资委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转让方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标的公司的股份,不会谋求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5、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及受让方支付完交易保证金时成立,并于下列条件(以下简
称“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受让方已经完成了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结果与标的公司公
开披露的信息及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不存在原则性的差异等;
    (2)本次交易已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已经通过国家反垄断监督管理部门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6、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解除并终止:




                                   11
    (1)本次交易于本协议签署日后六十(60)日内或双方另行一致同意延长的
期限内未获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的,则双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
本协议。
    (2)在过户登记日之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在过户登记日之前,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实施。
    (4)本协议约定的尽调要求未能得到满足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5)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
成为不能,在此情形下,其他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
    7、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则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3,000
万元违约金,受让方以其支付的保证金抵扣该等违约金;如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
定的,则转让方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三(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全额返还保证
金、转让价款(如受让方已支付)并向受让方支付3,000万元违约金,转让方对应
返还的保证金、转让价款(如受让方已支付)逾期不退回的,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
额的千分之一承担罚息。
    标的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后,如受让方逾期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的,则受让
方每日按照千分之一向转让方承担罚息。
    (二)《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4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章沈强(甲方)与海洋集团(乙方)签订了
《表决权放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放弃表决权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于山东省国资委作为乙方实际控制人期间届满时
止,甲方无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上市公司23,704,2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9.1170%)的如下权利: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
    (2)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
    (3)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
项行使表决权;



                                     12
    (4)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涉及弃权股份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权之外
的其他权利(包括在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
决权)。
    2、协议效力和终止及表决权恢复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转让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规定
收到标的股份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在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1) 弃权期间届满前,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
通知至甲方之日起终止;
    (2)《股份转让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的,本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同时
终止;
    (3)弃权期间届满时,即山东省国资委不再是乙方的实际控制人之时,本协
议自动终止;
    (4)甲方不再持有任何弃权股份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即交易双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持有的星光农机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13
    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开网站查询受让方的相关情况,结合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自述,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受让方资信情况良好、主体资格适格,未见其存在法律诉讼、
仲裁的情况,未见其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信息的情况。受让方具备足额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款的资金实力且资金
来源合法,与上市公司、新家园、章沈强、钱菊花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受让方拟通过受让公司股份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
以及产业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
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钱菊花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协议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
份数 7,04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章沈强
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协议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 7,90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共计 14,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5%,受让方均为黑龙江省昆仑会
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交割完毕。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
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星光农机股票的情形。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572-3966768

3、联系人:王黎明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15 日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菊花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15 日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章沈强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15 日




                                   20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家园)


                          星光农机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           603789

                     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司               注册地     金旺大街106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5,738,25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32.98%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39,715,650 股          持股比例: 15.28%
        比例           变动数量:46,022,600 股          变动比例:17.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是□              否√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沈强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15 日




                                       22
                     附表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钱菊花)



                         星光农机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            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钱菊花
                                                 注册地     道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1,951,4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2.29%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00%
        比例          变动数量:31,951,400 股           变动比例:12.29%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是□              否√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菊花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15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