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08-2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603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 1388 号金融中心 21 层-3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 1388 号金融中心 21 层-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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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
减少其在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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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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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浔众兴 指 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星光农机/上市公司 指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南浔众兴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钱菊花持有的星光农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机股份15,548,000股,占星光农机当前总股本的5.98%。转
让价款总计为28,000万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约为18.01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钱菊花于2020年8月17日签署的《股份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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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3MA2D43QWXX
法定代表人 吴建平
控股股东 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 1388 号金融中心 21 层-3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 1388 号金融中心 21 层-3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建筑工程
经营范围 用机械制造;智能农业管理;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物清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
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任职情况
吴建平 男 中国 浙江湖州 否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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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不持有星光农机股份,本次受让星光农机
股份,主要系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发挥自身国有资本优势,结合资源整合能力,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助
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钱菊花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 15,548,000 股,占星光农
机当前总股本的 5.9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交易尚未完成。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有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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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星光农机股份。
2020年8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钱菊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
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钱菊花持有的星光农机股份15,548,000
股,占星光农机当前总股本的5.98%。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为28,000万元,
折合每股转让价格约为18.01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星光农机股份15,548,000股,
占星光农机当前总股本的5.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2020 年 8 月 17 日,南浔众兴与钱菊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钱菊花
乙方(受让方):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5,548,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5.98%);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
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份。
3、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转让价款总计为28,000万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约为18.01元。协议签署当日,
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4,000万元保证金。
自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文件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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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价款中的 12,000 万元,同时,已支付的 4,000 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
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转让价款中的剩余 12,000
万元支付给转让方。
4、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双方同意,协议签订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配合向上交所提交
标的股份合规审查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于乙方按约向甲方支付 12,000 万元转
让价款(不含保证金)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配合提交并完成标的
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过户登记手续。
5、特别事项约定
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且甲方收到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 2 个
月内,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且在符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
双方应共同促使和推动乙方所提名的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
6、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本协议于本协议签署时生效。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由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于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解除并终止:
(1)在过户登记日之前,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解除;
(2)在过户登记日之前,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或者双方以外的
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
行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其他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7、违约责任
(1)如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乙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
的,则本协议全部条款自动终止且自始不生效,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其应支付
的全额保证金同等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并于本协议终止的次一工作日内支付
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未付的违约金额的 0.067%/日支付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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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如乙方逾期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应在 5 个工
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逾期且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其届时应付
金额的 0.067%/日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违约金,直至应付金额付清为止;如逾期
超过 10 个工作日仍未付清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剩余应
付金额总额的 30%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以及转让价款中扣
除该等违约金,并将扣除后的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如已支付的保证金以及转让
价款不足以覆盖违约金金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部分。
(3)如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的 60 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未取得上交所出具的
合规确认文件或者未能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且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
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自收到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乙方已
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向乙方支付总转让价款金额的 30%违约金。
(4)如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的 60 日内,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取得上交所出具的
合规确认文件或者未能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且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自收到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总转让
价款金额的 30%违约金。甲方可以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以及转让价款抵扣该等违
约金。
(二)标的股份受限情况
南浔众兴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钱菊花持有星光农机股份 15,548,000
股(占星光农机当前总股本的 5.9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
情况。
(三)本次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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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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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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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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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钱菊花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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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光大街 1688 号
股票简称 星光农机 股票代码 603789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
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浔镇年丰路 1388 号金
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融中心 21 层-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0%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种类: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 15,548,000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 受让股份合计为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98%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露义务人未有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续增持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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