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星光农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星
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具有专
业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定价公允、合理。董
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
回避表决。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 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 关联股
东应予以回避。
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李路、熊璐、严晓黎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