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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星光农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9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和凤女士、朱豫江先生和王
方明先生组成。其中,周和凤女士、王方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具备会计专业资格
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王方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
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路先生、熊璐先生、严晓黎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经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路先生、辛献林先生、严晓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
位的李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如
下:
    (一)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 2020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关
于 2020 年内审部一季度报告及二季度计划的议案》。
    (二)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 2020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内审部
2020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 2020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内审部三季度报告及四季度计划的议案》。
    (四)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 2020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
真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结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
有效运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
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控实
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
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配合外
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提高审
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制度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
发展。


    特此报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履职委员:王方明、周和凤、朱豫江
                               现任委员:李路、辛献林、严晓黎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