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 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 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 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路、熊璐、严晓黎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