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星光农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星
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星光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相
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
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郑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审议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
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签字: 李路、熊璐、严晓黎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