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关于未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19-04-19
公司代码:603790 公司简称:雅运股份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内
部审计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办
法》、《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突发事
件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保证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
化。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确保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
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
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
由总经理、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公司上市以后,正在不断面临新的管理要求。公司将根据不断发展的
管理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情况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
基本相符,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情况,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治理问题。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
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
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
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亦未出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谢兵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