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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运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1-01-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1 号)核准,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 万股,已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雅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雅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鑫、刘慧娟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

    (四)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0 年度

    (五)现场检查人员

    王鑫、牟思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

    4、查看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审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定期报告;

    6、查阅并复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明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等资料;

    7、查阅并复印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8、核查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本次对于雅运股份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人员对雅运股份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对公司章程、公
司治理制度、持续督导期间“三会”文件、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进行查阅、
复制和记录;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保荐机构认为:雅运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三会”程序合规、
文件齐备,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董监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
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的主要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事前或事
后审阅;对雅运股份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就已披露事项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
     保荐机构认为:雅运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
露的文件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格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雅运股份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情况、持续督导期间“三会”文件、关联交易资料进行查阅,对财务总监进
行访谈,询问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雅运股份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能够独立
有效运行,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募集资金账户明细账、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的凭证材料和披露文件进行查阅;与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雅运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程序,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持续督导期间有关协议和凭证材料以及发行人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查阅,对雅运股份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保荐机构认为:雅运股份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
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的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
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2020 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2020 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有所下滑。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
格履行各项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雅运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
保荐机构与雅运股份主要管理层及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和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
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相关中介机构亦能给予积极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度雅运股份公司治理与内部控
制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和重大的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
格履行有关承诺;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鑫                刘慧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