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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森股份: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6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
    作为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3 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位,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详见下表。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以及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0328
           2018 年第一次会议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报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于报出公司 2018 年一季度财务
20180427
           2018 年第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0828                                    《关于报出 2018 年半年报的议案》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1026                                    《关于报出 2018 年三季报的议案》
           2018 年第四次会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慎核查,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所)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从聘任以来始终遵循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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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董事会的要求,对公司提
交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立信所提交的《2017 年-2018 年审计计划》进行了审
阅,并与会计师就进场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和安排,要求立信所与公司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做好年度财报的编制与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立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后,委员们再次对其出具的
报告进行审议,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初审意见表示认可。委员们认为经立信所注
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如实
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审部对公司的内控检查及工作报告,督
促公司内部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的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
动等重大事项;财务总监汇报的年度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等;审阅了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没有发
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阅。审计委员会希望公司结合 2017 年度评价报告,重点从合并报表、业务
风险防范、募集资金使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继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审计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2018 年年报编制、审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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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从事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8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2018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
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则要求,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
会与立信所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初稿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立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重大事项情
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了书面的汇报。在听取了会计师及公司经
营层对主要财务数据的解释说明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后,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8 年全年的生产经营成果,认为经立信所注册会计师初
步审定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如实反映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18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基本反映了
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
真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鉴于立信所勤勉尽职、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
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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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
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
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胜、李文莉、周嘉敏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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