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道森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
森股份”)股东青岛铭鹰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铭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铭鹰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持股比例降低,陈德林先生受让公
司股份、持股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
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收到股东铭鹰投资的通知,铭鹰投资与陈德林先生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铭鹰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420,8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陈德林先生,占公司总股份的 5.01%,现

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铭鹰投资的基本情况:

名称               青岛铭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昌庆路 231 号 9 栋网点 123 户-
                                    1
                   11(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陈光耀
认缴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 2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2J572G8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21-03-05
经营期限           2021-03-05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广东光耀致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13725188117
    2、陈德林的基本情况:
    姓名:陈德林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4405281971********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益的说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铭鹰投资与陈德林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铭鹰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420,8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陈德林

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本次权益变动后,铭鹰投资持有公司 10,379,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陈德林先生的持股比例由 0%增加至 5.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                  (%)
 铭鹰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00,000   10.00   10,379,200     4.99

 陈德林先生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10,420,800     5.01


                                      2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   方:青岛铭鹰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陈德林
    第一条 交易标的与交易方式
    本协议交易标的指甲方拟出售的其所持有道森股份 5.01%的股份 10,420,800
股流通股股份(下称“标的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截
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未设定质押。
    第二条 拟交易价格及税费承担
    (一)甲乙双方确认,交易标的股份的单价按标的股份 2023 年 3 月 30 日当
日收盘价 27.36 元的 90%计算为 24.63 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款为
256,664,304 元(大写:贰亿伍仟陆佰陆拾陆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
    (二)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法律法规的规
定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承担。
    第三条 操作步骤与支付安排
    (一)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及道森股份应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提交本
次交易的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后的 3 个交易日
内,由甲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提交标的股份的
过户申请,乙方需准备过户的相关文件,配合甲方将标的股份在中国结算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
    (三)标的股份在中国结算完成向乙方过户登记后的 30 个日内,由乙方向
甲方的银行帐户内支付本次全部交易对价款 256,664,304 元(大写:贰亿伍仟陆
佰陆拾陆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同时,道森股份应当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特此向乙方就本协议所述标的股份交易的情况做出以下陈述与保证,并
确认该等陈述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无遗漏和无误导。
    (一)甲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有权限能够代表甲方签
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及其他所有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文件,甲方可以独立
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3
    (二)甲方拥有签订和交付本协议及其他所有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其
签署文件的完全权利和授权;甲方拥有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的完全权利和授权。
甲方承诺标的股份无任何质押及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
及其他所有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文件,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二)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在条件满足时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款,并确保其
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总则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违反本协议
的约定、承诺及陈述与保证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
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
受的所有损失(包括守约方为此支付的赔偿款、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合理
支出)。
    (二)交易的违约责任
    1、如由于甲乙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过户的,每逾期 1 日,
以待支付金额为基数,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满 10
日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等值于本次交易总价款 20%的
违约金。
    2、如非由于甲乙方任意一方过错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的,双方互不承担
违约责任。如因监管原因导致任意一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的,相关义务顺延履行,
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义务
    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等国家机关要求或者本协议各方共同同意,本协
议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披露本协议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关
的信息以及各自从其他方获得的任何文件、资料、信息,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文
件、资料、信息、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本条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
后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法律的适用争议解决
                                   4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
议应由各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无法以友好协商
方式解决该等争议,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4 份,双方各
执 1 份,其余用于办理过户手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终止或中止:
    1、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毕或本协议约定的终止协议事项出现时;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其它规定而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
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铭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 4.99%。
    (三)根据有关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上述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
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铭
鹰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德林)》。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项是否能
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