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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斯特:福斯特关于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77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 20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福 20 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1.03
元/股的 130%(即 79.34 元/股),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
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提前赎回条件。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行使
“福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福 20 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
者以转股价格 61.03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福
20 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福 20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福 20 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
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
资风险。


    一、“福 20 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9 号文核准,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开发行了 17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7 亿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
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16 号文同意,公司 17 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
20 转债”,债券代码“1136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福 20 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福 20 转债”初始转
股价格为人民币 73.69 元/股,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
权益分派,“福 20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73.69 元/股调整为 61.03 元/股。


    二、“福 20 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
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
元)时,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1.03
元/股的 130%(即 79.3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
规定,已触发提前赎回条件。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福 20 转债”
变动情况
    在本次“福 20 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
高持有“福 20 转债”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7 月 1 日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性质                       期间变动张数
                                   持有张数                          持有张数

杭州福斯特科技
                   控股股东       6,806,060        -6,806,060            0
 集团有限公司
   林建华         实际控制人     2,931,990     -2,931,990          0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提前赎回“福 20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 20 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福斯特关于实施“福 20 转债”全额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明确有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时间、价格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
司将至少发布 3 次“福 20 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福 20 转债”持有人
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福 20 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
以转股价格 61.03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福
20 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福 20 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福 20 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
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
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61076968
    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