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 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 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2023 年 4 月 20 日 (本 页无 正文 ,为 《杭州福 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计委 员会 关于 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核 意 见》之签署 页 ) 舳掮:冫u舁鲡 张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