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2019-07-15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7 月 16 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丰山;股票代码:603810;股票价格的
日涨跌幅限制 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停牌 1 天,2019 年 7 月 16 日复牌并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丰山集团”变更为“ST 丰山”;
(二)股票代码仍为“603810”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7 月 16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接到
园区集中供热公司盐城市凌云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对其蒸
汽管网全线进行安全检修通知,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对原药合成车间进行临
时停产。截至本公告日,园区内企业均处于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中,暂未有
化工合成类企业复产;根据最新沟通情况,预计供热公司不能在 7 月 18 日及之
前恢复供热,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仍将处于停产状态,复产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
本次临时停产的原药合成车间主要生产氟乐灵、烟嘧磺隆、精喹禾灵、毒死蜱四
种原药产品,上述原药产品 2018 年度实现收入占当年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58.68%。上述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 13.4.1 条 第(二)款“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
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4.1 和第 13.4.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停牌 1 天,7 月 16 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
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检修升级的相关工作,但复
产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董事会将加快推动复产工作,积极与相关单
位沟通,推动供热公司尽快恢复供热,待公司相关原药生产车间恢复生产、稳定
运行,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吴汉存、孙江莉
(二)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 1 号
(三)咨询电话:0515-83378869
(四)传真:0515-83378869
(五)电子信箱:fszq@fengshangroup.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