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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丰山: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5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9,511,80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决定书【2018】128 号”文批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丰山集团”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总股
本为 80,000,000 股。
    本次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 21 名,分别为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
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3 名法人股东以及陈亚峰、单永祥、
吴汉存、缪永国、王晋阳、顾海亚、顾翠月、陈亚东、许建军、王波、陈新建、
陈建、王凤斌、杨玉亮、杨玉福、房春荣、沈菜平、王洪雷共 18 名自然人股东。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数量共 19,511,80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39%,将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上述限售股
形成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作出的承诺如下:
1、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3 名法人
股东以及与关联方合并持股 5%以上的顾翠月、陈亚东 2 名自然人股东
    上述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丰山集团股份承诺:
    (1)自丰山集团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丰山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丰山集团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丰山集团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本人自丰山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
丰山集团股票。自本企业所持丰山集团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
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存在对所持丰山集团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丰山集团
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本企业/本人与本企业/本人的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2、与关联方合并持股 5%以上且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亚峰
    陈亚峰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丰山集团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存在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永祥、吴汉存 2 名自然人股东
    上述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
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担任公司监事的缪永国、王晋阳 2 名自然人股东
    上述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顾海亚、许建军、王波、陈新建、陈建、王凤斌、杨玉亮、杨玉福、房春荣、
沈菜平、王洪雷 11 名自然人股东
       上述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丰山集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9,511,809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数量(股)
                                                本比例(%)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
 1                                  4,166,667         5.21     4,166,667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
 2                                   2,499,999           3.12      2,499,999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
 3                                   1,667,335           2.08      1,667,335              0
        业(有限合伙)
 4      陈亚峰                       2,471,952           3.09      2,471,952              0

 5      顾翠月                       1,235,976           1.54      1,235,976              0

 6      缪永国                       1,235,976           1.54      1,235,976              0

 7      王洪雷                       1,177,946           1.47      1,177,946              0

 8      单永祥                          741,586          0.93        741,586              0

 9      陈新建                          733,620          0.92        733,620              0

 10     杨玉亮                          494,391          0.62        494,391              0

 11     陈建                            490,801          0.61        490,801              0

 12     吴汉存                          370,805          0.46        370,805              0

 13     顾海亚                          247,195          0.31        247,195              0

 14     陈亚东                          247,195          0.31        247,195              0

 15     房春荣                          247,195          0.31        247,195              0

 16     沈菜平                          247,195          0.31        247,195              0

 17     王晋阳                          247,195          0.31        247,195              0

 18     杨玉福                          247,195          0.31        247,195              0

 19     王凤斌                          247,195          0.31        247,195              0

 20     王波                            247,195          0.31        247,195              0

 21     许建军                          247,195          0.31        247,195              0

 合计                                19,511,809          24.39 19,511,809                 0

      注:上表中的“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表格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存在
差异的原因为:陈亚峰、单永祥、吴汉存系公司董事兼高管以及缪永国、王晋阳系公司监事,
根据相关规定及其限售股上市流通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故核查意见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将董监高需要
进行自律管理的股份予以扣除。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 限 售 条 件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334,001     -8,334,001                0
的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1,665,999   -11,177,808   40,488,19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0,000,000   -19,511,809   40,488,191
无 限 售 条 件A 股                      20,000,000   19,511,809    39,511,809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0,000,000   19,511,809    39,511,809
股份总额                                80,000,000            0    80,0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9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