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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山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部分已授予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2,920 股,因公司 2019 年、2020 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分红派息,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
由授予价格 16.76 元/股调整为 8.13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由
27,000 股调整为 52,920 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
金,回购价款总计 430,239.6 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2,401,680 股变更为 162,348,760 股,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62,401,68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62,348,760 元。(实际减资数额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 1 号江苏丰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起 45 天内 9:00-12:00;14:30-17:3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赵青
    4、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5、传真:0515-83378869
    6、电子邮箱:fszq@fengshangroup.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