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2-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
原尚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207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445.19万元,发行费用共
计3,410.1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5.0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健验〔2017〕7-77号”《验资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
定书[2017]333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9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1 合肥物流基地项目 19,688.13 9,000.00
2 天津物流基地项目 7,488.60 3,659.06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375.99 1,375.99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33,552.72 19,035.05
本次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
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合肥物流基地项目。截止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东城支行,银行账号为391070100100190505,截至 2019年2月15日,该户
募集资金余额为15,235,110.94元。截至 2019年2月1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累计投入(万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利息(万元)
金额(万元) 元) (万元)
合肥物流基地项目 9,000.00 7,547.08 70.59 1,523.51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合肥物流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通过严格控制物
资采购进行工程建设,有效利用各方资源,压缩资金支出。另一方面,由于市场
环境变化,合肥周边地区的主要汽车整车厂商面临发展阻力。根据官网数据,江
淮汽车2018年产销量分别为46.41万辆和46.24万辆,较上年下降6.81%和9.48%,
产销量均有所回落;蔚来汽车2018年产销量分别为1.26万辆和1.13万辆,发展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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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规模较小。尽管公司已经与主要汽车整车厂商的汽车零配件建立了良好合作
关系,但因下游市场发展与预计差异较大,公司及时调整,控制风险,降低了项
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目前,公司通过开拓西南、华东等其他地区客户、非汽车行业的客户等措施
提升整体经营业绩。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物流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
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
集资金1,523.51万元(包含截至2019年2月15日的利息收益70.59万元,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原尚股份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
机构同意原尚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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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苏欣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于春宇 魏 微
保荐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杨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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