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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关于《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增
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泽物流”)及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富建设”)三方共同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
书》,由此改造产生的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由得泽物流承担。
       合同金额:暂估改造总费用为 4,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的改造总费用以
核定金额为准。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
更的议案》,同意签订该合同。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1 月 13 日、2021 年 0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得泽物流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
村、简村村、九如村、白水村、新塘镇塘美村的物业出租给得泽物流,用途为仓
储及快递物流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
更的议案》(以下简称《改造协议书》)。应得泽物流提出的实际使用需求,公司
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设计变更及改造,由此改造产生的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由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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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承担,并由公司与恒富建设及得泽物流三方共同签订《改造协议书》。协议
签署后,三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项目改造事项,进而推进《租赁合同》
的积极履行。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 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丙 方: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厂房、仓库、连廊(自编号 1#、
2#,仓库,连廊一、连廊二)
    2、工程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简村村、九如村、白水村、新
塘镇塘美村(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合同内容:甲丙双方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签署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SF-2019-0204)(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不涉及工程改造的部分,双方继
续履行,原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由甲丙双方另行约定。涉及工程改造的部分,依此
份协议履行。基于甲丙双方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签署的原施工合同,就本协议第
一条所述工程,丙方同意,甲方最终向丙方结算的款项总额不超过原施工合同约
定的金额。因实施本协议增加的施工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在甲丙双方依据原施工合同确定的施工图前提下,进行本工程新建及改造。
    4、工程承包方式:EPC 施工设计一体化施工改造工程。本 EPC 设计施工一
体化项目工程改造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报批报建、
已完工项目拆除、改扩建工程、项目相关各项验收、第三方造价咨询,以及该改
造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等,丙方改
造施工工程满足乙方交付条件的一切工作费用。
    5、合同工期:173 个日历天。
    拟定开工时间:2021 年 3 月 5 日,项目竣工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设备进场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具备设备安装进场条件;
    配电房交付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具备配电房移交条件。
    6、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暂估改造总费用为含税合同总价:肆仟万
元人民币。本改扩建项目为 EPC 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改造总费用包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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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于该工程所需的改造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已完工项目拆除及改造、报批
报建、项目相关各项验收、第三方咨询、停工等满足乙方交付条件的一切工作内
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费、规费、第三者责任、施
工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保证工期与质量、进退场、验收等一切与本改造工程有
关的费用。最终改造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费用为准。
    7、合同生效:自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8、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签署了《租赁合同》,如因丙方
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交付定制房屋)导致甲方对乙方违约,相关的责任均
由丙方承担。因丙方原因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能按照甲乙
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的时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的,由丙方按照该《租赁合同》
的标准向甲方赔偿。
    虽然甲方是本协议一方,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工程费用的承担与支付不承担
任何责任。因本协议工程改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丙方承担和履行,与甲方无
关。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签署的租赁合同、甲丙双方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签署的原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四、风险提示

    1、该改建工程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如相关部门审批未通过将可能
导致《改造协议书》终止。
    2、《改造协议书》中虽然已约定公司是该协议签约方但公司对本协议项下工
程费用的承担与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本协议工程改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得泽
物流和恒富建设承担和履行,与公司无关。如因恒富建设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
按期交付定制房屋)导致公司对得泽物流违约,相关的责任均由恒富建设承担,
但公司仍可能需要承担因恒富建设违约带来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
场、 法律、气候环境以及新冠疫情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
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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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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