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原尚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 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信息化项目开发合同》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执行市场价格,交易遵循公 允、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