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
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1/4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均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1 日为授
予日,向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95 元/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2/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宏斌:____________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




                                 3/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牟小容:____________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