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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原尚股份验资报告2022-09-23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 第 1—3 页




二、附件 ……………………………………………………………   第 4—15 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4 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 …………………………………………… 第 5—7 页

    (三)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第 8—11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2 页

    (五)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3 页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4-15 页




                              1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22〕7-86 号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0,047,000.00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90,047,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7,400,000.00 元,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
格为 9.87 元/股;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97,400,000.00 元调减为不超过 185,536,300.00 元,发行
对象为与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贵公司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2 元(含税),不实施送
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据此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由 9.87 元/股调整
为 9.77 元/股;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确定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15,073,000 股,贵公司申请通过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
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73,000.00 元,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120,000.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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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号),贵公司获准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5,073,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7 元,
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263,210.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
贵公司实际已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5,073,000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147,263,210.00 元,减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5,729,314.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533,895.85 元。其中,计
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仟伍佰零柒万叁仟元整(15,073,000.00),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126,460,895.85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47,000.00 元,
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0,047,000.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73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5,120,000.00 元 , 累 计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05,120,000.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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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4
     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                                       占注册资
                                           出资比                       出资比                                        本次增加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本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股                                    15,073,000.00      14.34                                      15,073,000.00    15,073,000.00         14.34




5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65,000.00       1.40    1,265,000.00        1.20       1,265,000.00            1.40                     1,265,000.00          1.20
          小 计             1,265,000.00       1.40    16,338,000.00      15.54       1,265,000.00            1.40 15,073,000.00      16,338,000.00         15.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国有法人持股       561,980.00       0.62      561,980.00        0.54         561,980.00            0.62                      561,980.00           0.54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499,688.00    22.77      20,499,688.00      19.50       20,499,688.00          22.77                    20,499,688.00         19.50
       境外法人持股         2,158,154.00       2.40    2,158,154.00        2.05       2,158,154.00            2.40                     2,158,154.00          2.05
       境外自然人持股      13,870,000.00    15.40      13,870,000.00      13.19       13,870,000.00          15.40                    13,870,000.00         13.19
       其他                51,692,178.00    57.41      51,692,178.00      49.17       51,692,178.00          57.41                    51,692,178.00         49.17
              小 计        88,782,000.00    98.60      88,782,000.00      84.46       88,782,000.00          98.60                    88,782,000.00         84.46
              合 计        90,047,000.00   100.00     105,120,000.00     100.00       90,047,000.00         100.00 15,073,000.00     105,12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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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系原尚涩泽物流(广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涩泽)。原尚涩泽系经商务部批准,由广州市原尚物流
服务有限公司和日本涩泽仓库株式会社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5 年 8 月 15 日在广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717857431A 的营业执照。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197,400,000.00 元,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9.87 元/股;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和《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
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
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97,400,000.00 元调减为不超过 185,536,300.00 元,发行对象为与广州骏荟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2 元
(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 年 4 月 28 日,根据贵公司披
露的《原尚股份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价格的公告》,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77 元/
股;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本次
非公开股票的数量将不予调整;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和《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确定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15,073,000 股,
贵公司申请通过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73,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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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120,000.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7,400,000.00 元,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
价格为 9.87 元/股;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与认购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97,400,000.00 元调减为不超过
185,536,300.00 元,发行对象为与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2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2022 年 4 月 28 日,根据贵公司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 2021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对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了调整,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77 元/股;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未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本次非公开股票的数量将不予调整;根据
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和《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确定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15,073,000 股,贵公司申请通过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73,000 股,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73,000.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
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 号),
贵公司通过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5,073,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263,210.00 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12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105,12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6,338,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15.5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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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为 88,782,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84.46%。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73,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 9.7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263,210.00 元。坐扣承销费 3,396,226.42
元(不含税)、保荐费 1,132,075.47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42,734,908.11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汇入贵公司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91280100100008021 的人民
币账户 100,000,000.00 元、汇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
行开立的账号为 82150078801800002280 的人民币账户 42,734,908.11 元。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201,012.26 元(其
中包括发行前已支付给主承销商保荐费 377,358.49 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 141,533,895.85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15,073,000.00 元,计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126,460,895.85 元。贵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以第 1 号记
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 90,047,000.00 元,本次
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 105,120,000.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338,000.00 元 ,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15.54% ,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份 为
88,782,000.00 元,占股份总数的 84.46%。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 5,729,314.15
元,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5,729,314.15 元,其中承销费 3,396,226.42 元、
保荐费 1,509,433.96 元、律师费 377,358.49 元、会计师费 243,396.23 元、信
息披露费 188,679.24 元、登记费 14,219.8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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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第11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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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
     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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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仅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
     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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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
仅用于说明赵祖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赵祖荣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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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仅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
仅用于说明翁祖桂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翁祖桂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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