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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原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
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和 2022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关于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2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95
元/股。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7.95 元/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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