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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原尚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原
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2021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于2023年1月4日-5日对原尚股份进行了2022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
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纪明慧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1月4日-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保荐代表人纪明慧及项目组成员周丽君、江伟民、陈绍彬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
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本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
了解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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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
料,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重大资金支出的合理性,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5、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公司章程、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原尚股份的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了公司本持续
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会议材料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治理制度完备,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是否按照《公司章
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人员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结合公司账务情况并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
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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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
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查阅公司的明细账、对账单等资料,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对对外担保和对外
投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
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各核心业务开展情况、未来提升业绩的措施等;实地查
看重大业务的运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对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新业务应当
经过详细论证和逐级审批,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控制经营和财务风险。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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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
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且得到有效
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
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
形;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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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                 纪明慧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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