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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顾家家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18-12-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顾家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顾家家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并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顾家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1 号)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顾家家居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8,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203,4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765.8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95,679.1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40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原募集资金主要投向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 97 万标准套软体家具生产项目         117,945.60             117,945.60

                                            1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6,977.00                    6,977.00

 3       连锁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47,076.60                   47,076.60

 4       补充流动资金                          23,679.97                   23,679.97

                    合计                      195,679.17                  195,679.17

       三、关于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917.01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
展局《关于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核准决定书》(杭
经开经〔2012〕400 号)核准。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6,977.00 万元,实施主
体为顾家家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占比(%)
             建设投资                              6,732.00                    96.49
             其中:IT 基础建设投资                 1,695.00                    24.29
     1
                   硬件设备建设投资                2,863.00                    41.03
                   软件设备建设投资                2,174.00                    31.16
     2       安装工程费                                 85.00                    1.22
     3       实施培训推广费用                        160.00                      2.29
                   合计                            6,977.00                   100.00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入人民币 4,084.15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2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的比例
                                         安装工程     实施培训
                             建设投资                                 合 计         (%)
                                           费         推广费用
信息化系统建
                  6,977.00    4,084.15           -              -     4,084.15        58.54
设项目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           利息     结余募集资金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6,977.00        4,084.15        24.16          2,917.01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3、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业务的调整,
使该项目的实际所需投入较预算有所缩减。同时,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原投资建
设内容已初步满足公司现阶段对信息化系统的需求。基于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917.01 万元
(包含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的利息收益 24.1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募投项目变更的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该
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917.01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董事会审
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
                                          3
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2,917.0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的其他项目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变更该部分募投
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新雄                李华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