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6-07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

议案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

议案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1

议案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 14

议案七:《关于制定<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 15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16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 号公司会议
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三)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四)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七) 《关于制定<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就会议议案进行讨论。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
案,其中议案二需予以逐项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继续召开会议,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汇总后的总表决结果。
    九、宣读会议决议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见证律师现场见证并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
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
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2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
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一)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
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
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额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3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
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
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
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限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付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6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
一次回售的权利,即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
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
配,享有同等权益。
                                     7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公司原股东优先
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
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
认购权之外的余额以及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
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
承销机构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
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
有人、公司董事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
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8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        35,386.67         23,300.00

 2     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5,900.79         11,600.00

 3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9,610.65          8,600.00

 4     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3,473.53          2,500.00

                        合    计                       64,371.64         46,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
 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
 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为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9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逐项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0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
拟定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1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 万元(含 4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
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        35,386.67         23,300.00

 2      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15,900.79         11,600.00

 3      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9,610.65          8,600.00

 4      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3,473.53          2,500.00

                       合    计                         64,371.64         46,000.00

       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
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2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海峡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福建海峡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8FZA10283),上述内容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指定报
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3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
面临下降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公司制订了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指定报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为规范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
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网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促进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
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
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存续期限、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
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
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一切事宜;
    2、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相
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意见制作、
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协议、
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16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
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
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审议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
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
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
述授权的前提下,除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将上述授
权可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
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完成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