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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5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3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
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九人(董事吴宗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
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61.774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
林)处置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
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
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进军大件垃圾处置领域,积累相关经营
业绩与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
资参股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
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273.8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
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2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
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
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进军厨余垃圾处理领域,积累相关经营业
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
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
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050.0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
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洋里
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进军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领域,积累
相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
资参股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
处置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3,000.00万元投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
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持有设立后项目公司40%股权。公司董
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通过投资参股福州市
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进军垃圾焚烧领域,积累相
关经营业绩及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对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投
资参股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
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7,864.50万元的价格收购中信环境技术(广
州)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行为
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有关国资委备案。根
据交易双方协商,最终股权收购价格将不高于福州市国资委备案的股
权评估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收
购福建黎阳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请
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
月20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
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公
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参加网
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0日,投票时间
为自2018年12月19日15时00分至2018年12月20日15时00分。
    有关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